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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第二食堂一楼学生餐厅(含民族餐厅)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23 标签: 辽宁省招标 沈阳市招标 大学招标 学生招标 校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23
截止日期:2021.05.08
招标业主:沈阳工业大学
招标代理: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区:沈阳市
内 容: ******中央校区第二食堂一楼学生餐厅(含民族餐厅)委托经营项目的采购公告 受******委托,***********对“******中央校区第二食堂一楼学生餐厅(含民族餐厅)委托经营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
关键词: 大学 学生 校区
 
招标公告正文

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第二食堂一楼学生餐厅(含民族餐厅)委托经营项目的 采购公告

受沈阳工业大学委托,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第二食堂一楼学生餐厅(含民族餐厅)委托经营项目”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Y20210424

项目名称: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第二食堂一楼学生餐厅(含民族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中央校区第二食堂一楼学生餐厅(含民族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采购需求:1、委托餐饮公司对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第二食堂一楼学生餐厅(含民族餐厅)进行整体经营,满足沈阳工业大学全校教职工及来自全国不同省份、不同消费水平学生的就餐需求,第二食堂一楼学生餐厅建筑面积为:2816.08平米,委托餐饮公司进行整体改造经营。经营方向为基本保障大伙加风味餐饮,基本保障大伙占经营比例的70%,基本伙食中荤菜单品价格不能高于4.5元,每餐1元菜品不能少于8种,为学生提供免费汤;同时在一楼食堂南侧对外开放3个风味窗口。民族餐厅经营品项为:民族类保障型伙食加风味餐饮,其中民族餐厅需要中标企业在指定区域内单独装修改造,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中国教育后勤协议《高等高校清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民族餐厅的标准进行改造,包括人员配备、后厨设备,燃气炒灶必须选择余热回收型商用燃气炒灶、单独餐具、单独洗消、部分采购等,符合民族餐厅的经营程序,

2、供应商须对餐厅自行出资进行整体改造(改造标准须符合学校要求),使其满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符合现代高校食堂的智能化、美化、亮化需求;由双方确定施工方案,如果施工方案不符合学校要求,需重新提供施工方案,改造后由学校进行审计,是否完成投标所述投入。

3、水、电、燃气计量,按学校要求收费;

4、大宗物资如米、面、油、肉、水产、干调等主要品种原料集中采购;

5、消费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POS机收费(不允许存在任何形式的收取现金现象,如学校新增收费模式,以学校统一规定为准)营业收入由后勤集团统一管理;

6、按营业额百分比收取公共设施维护费,第二食堂一楼学生餐厅公共设施维护费收取比例为4%(年公共设施维护费不低于30万元);

7、合作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学校对供应商进行日常、综合考核,满意率须达到80%以上,如果当年的考核不合格,学校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沈阳工业大学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补偿,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学校服务育人相关工作并支持后勤文化建设投入。

8、供应商负责食堂内所有经营设备设施、零修、小修、物业保洁及门前三包;供应商负责新增窗口的上下水、燃气、消防、排烟系统、油烟净化系统的安装和改造;供应商负责第一食堂东门和西门、后门的改造工程;餐具消毒以及日常保养、维护、维修、运转工作,

9、供应商投入的设备设施、餐具等资产的所有权归供应商;如供应商有意向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向学校提出申请,如供应商单方面毁约,则按年营业额1.5倍赔偿学校(年营业额参照前一年);供应商投入的设备设施、餐具等供应商自行处理,学校不给予任何补偿,三年合同期结束后,供应商所投入的基础建设部分(土建、水路、电路、燃气、空调、油烟净化系统)等资产的所有权归学校所有。

10、供应商如需进行土建、水暖等设施改造必须向学校提交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后方可施工。

11、菜品售卖价格须遵循学校规定,不得私自涨价、降低菜品质量,其中民族餐厅经营模式为自选称重模式,12元/斤,或类似于同等性价比的经营模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高校或社会餐饮服务经验且具有合作方良好的信誉口碑;具有一定规模的餐饮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提供所经营场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高校餐饮经营经验和社会餐饮服务经验,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并能够证明有效服务年限。

(4)自身具备规范完备的安全防范、卫生保障、质量监督、应急预案等各种餐饮管理制度,能够满足食堂安全运营。

(5)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领取

售价:3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5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工业大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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