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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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30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拟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年非公开一般公司债发行专项法律顾问机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年非公开一般公司债发行选聘专项法律顾问机构。 二、项目简介:比选人拟发行****年非公开一般公司债(以 |
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拟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2021年非公开一般公司债发行专项法律顾问机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非公开一般公司债发行选聘专项法律顾问机构。
二、项目简介:比选人拟发行2021年非公开一般公司债(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本次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机构。
(一)债券发行人: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品种:交易所非公开一般公司债;
(三)发债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四)期限结构:3年或3+2年;
(五)担保增信措施:无;
(六)发行方式:私募;
三、比选范围:
本次债券发行专项法律顾问机构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协助制定债券发行方案;
(二)协助审查债券发行过程中有关文件、协议;
(三)按照工作计划,全过程参与发行工作,并进行全面尽职调查;
(四)对发行主体资格、发行程序、实质性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五)列席发行过程中的有关会议,并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六)必要时为发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出具律师见证意见;
(七)其他与本次债券专项法律事务相关的咨询服务。
备注:本次债券若分期发行,中选法律顾问机构需配合分别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且不再收取费用。
四、比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经司法部批准依法设立,年检合格,在成都市内有固定的执业场所,且成立10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
(二)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许可证;
(四)指派律师均应具有近3年内担任交易所债券产品发行专项法律顾问的业绩。
五、参选报名:
(一)报名时间:凡有意参选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比选参选人单位公章(鲜章)有效,第二项需查验原件。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10点,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浣锦路55号4号楼4楼兴城建公司招标合同部。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兴城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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