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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人民医院卫生材料采购邀请招标文件2021.2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23 标签: 江西省招标 医院招标 卫生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23
截止日期:2021.04.30
招标业主:广丰区人民医院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项目编号:GFQYY-卫生材料-****-*** *******卫生材料采购 邀 请 招 标 文 件 ****年*月**日 第一章 招标书 一、投标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就*******采购卫生材料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具有供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投标编号:G
关键词: 医院 卫生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GFQYY-卫生材料-2021-002

 

广丰区人民医院卫生材料采购

 

 

 

2021年4月23日

 

 

第一章  招标书

 

一、投标邀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广丰区人民医院采购卫生材料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具有供应能力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投标编号:GFQYY-卫生材料-2021-002

2.招标内容:卫生材料(见附表)

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见“卫生材料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卫生材料的技术、质量标准按国际标准和国家现行标准(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

3.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3.1 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3.2 须提供产品供应授权证书或代理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 须有履行合同、产品的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报名资格预审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4.1 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证照副本复印件;

4.2 法人委托书原件;

4.3 医疗产品供应授权证书或代理证原件;

4.4 经过年检的医疗器械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

以上证照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5.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4月28日,下午5:00止,节假日不休。

6.报名地点:广丰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

7.递交投标书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2:30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2:30,需带资料;

8.1 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8.2 法人委托书原件;

8.3经过年检的医疗器械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以上证照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9.开标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2:30,资格审查结束后.

1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丰区人民医院

 

 

 

11.开标地点:广丰区人民医院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本次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所需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

2.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3.定义

3.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

3.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产品供应商或代理商。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5.投标人资格

5.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5.2 必须是能销售所报价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5.3 必须具有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

5.4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5.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6 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5.7 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8 必须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令和规章条例;

5.9 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所提供资

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8.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均可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但此种更改应不至于造成投标人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传真、电报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电报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后的文件。

三、投标书的编制

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9.1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9.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10.投标书的组成(统一格式,投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文件:

    10.1投标报价表(单独信封)

    10.2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的详细描述(须提供产品彩页)

    10.3产品配置清单(名称、规格、材质、工艺、单价)

    10.4资格证明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法人委托书原件

3)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

以上证照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0.5综合介绍

生产企业简介、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内容,品牌综合介绍等

10.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投标人需自行编写)。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修正总价。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2投标价应一次性报定。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出成品、包装、保险、利税、关税、管理、运杂、装卸、安装、调试、检测等全部费用。

1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方的要求。

13.投标书的式样的签署

    13.1在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人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载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制。全套投标文件的幅面应一致,并统一编码。

13.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13.3投标书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4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有投标人或经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有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

13.5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4. 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装入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14.2装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投标所需资质材料、产品技术文件和报价分别用叁个袋装入):

    招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内容

    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15.1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送达投标地点。

    1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和确定中标的方法

16.开标

    16.1  招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否则视同投标无效。

    16.2 投标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携带资格审查时所需要证件的原件或原件副本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未按照须知内容规定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16.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16.4开标时,由招标方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数额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并作书面开标记录。

16.5投标人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授权委托书未经法定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方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3)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章。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清或字迹模糊不清。

(5)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达投标文件。

(6)报价高于投标人的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16.6 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不小于1家。

17.投标书的澄清

17.1 投标文件有含混之处的,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要求其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解释或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问题的内容作出书面答复。该书面答复由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释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 招标方将审查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8.2 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方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质;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符,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

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8.3  招标人判断投标书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8.4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方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18.5  招标人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18.6  招标方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确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若有错误,招标方将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①当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修正总价。除非招标方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以标出的总价为准。

投标报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19.确定中标的方法

     19.1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即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投标书,按要求提供产品,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报价,最低报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合同签订

20.授予合同标准

招标人根据报价的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规定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由招标领导小组定为中标单位。

21.招标人授标时保留更改招标需求的权利

招标人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有权变更招标需求的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2.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并无需向投标人作出解释或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3.中标通知

23.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23.2  在中标人按照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招标方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招标人。

24.签订合同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派授权代表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二章  卫生材料需求一览表

序号

品     名

规  格

 

1

13C呼气试剂

 

 

2

高压造影注射器管路系统

 

 

3

可吸收外科缝合线(黑针)

 

 

4

纱布创面敷料(百克瑞)

 

 

5

一次性气腹针

 

 

6

微负压引流管护创材料套件

 

 

7

富血小板血浆(PRP)制备用套装

 

 

8

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

 

 

9

外科手术引流导管套装

 

 

10

抗菌手术薄膜

 

 

11

一次性静脉穿刺辅助包

 

 

12

眼科手术刀

 

 

13

一次性吸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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