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3 |
---|---|
截止日期: | 2021.04.30 |
招标代理: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宜兴市 |
内 容: | **水库消防泵房改造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水库消防泵房改造工程已由锡水管【****】**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消防泵 水库 泵 |
横山水库消防泵房改造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横山水库消防泵房改造工程已由锡水管【2021】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横山水库消防泵房改造,包括土建、安装等。
2.4合同估算价:约27万元
2.5工期:3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13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需拟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免交农民工保证金的证明或《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2020年4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环科园岳东路1号605)报名,报名成功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时,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近三年内受过处罚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主动出示资料,否则一旦被查实,将取消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51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清单(指2020年12月~2021年4月,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则不需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项目负责人***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
7、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细则详见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水利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横山水库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人***
电话:15852567717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中标办法,结合本工程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选择中标人。
(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凡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三)评标细则
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初步评审合格,其中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的,已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
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K
A=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平均值下浮10%(不含10%)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其余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K值取值范围为96%、97%、98%,在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工程预算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预算价。
3、上述评标基准价在开标现场确定,开标结束后,评标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评标基准值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4、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均不影响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6、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保留小数点后2位(开标、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2位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评标价;如发现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以万元为单位的,也视为细微偏差,评标价按投标报价书修正)。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值的计算结果也统一保留小数点后2位。
7、抽签代表的确定:由第一个签到的投标人代表抽取K值。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投标报价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