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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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1 |
招标代理: |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人民法院**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法院**档案库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关于***人民法院**档案库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关于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2020)3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熟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财政资金。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永创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 (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常熟市人民法院新建档案库房高压细水雾的供货及安装
2.2交货地点:工地现场
2.3总工期: 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确保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
2.4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其他: 合同估算价约125万元
2.6质保期:整个系统的全包免费质保期为不少于3年(以质保承诺为准),自通过当地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并取得检验合格证之日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4月23日8:30至2021年4月 28日16:0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相应时间内持企业CA进入“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的“招投标人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并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 5月 21 日13时30分,地点为常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现场(常熟市香山北路9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一般说明:
8.1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项目招标信息。
8.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8.4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
8.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 其他说明:
9.1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在3家及以上的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则重发公告,重发公告后仍少于3家的,则转为直接发包。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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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 |
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江苏永创建设有限公司 |
苏州新天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 | 袁聪 |
电 话 |
0512-52985307 |
0512-52221553 |
地 址 |
常熟市渠中路藕渠家园五楼 |
常熟市黄河路22号 |
11. 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
12. 友情提示:
请前来参加开标会的各投标单位将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封面.jpg |
招标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