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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校区绿化采购栽种养护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22 标签: 吉林省招标 校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22
截止日期:2021.05.18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工商学院校区绿化采购栽种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工商学院校区绿化采购栽
关键词: 校区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工商学院校区绿化采购栽种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工商学院校区绿化采购栽种养护项目;

2.2  项目编号:HC-JLZB-2021-374;

2.3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210409】-0622号;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其他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为:业主指定地点;

2.8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10 项目预算:339.61万元;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不允许超出本项目招标范围,符合本项目招标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供应商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3.4投标人须提供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财务报告,要求财务综合情况良好;

3.5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的社会保险证明;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4.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5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自2021年4月23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4月28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下载。

六.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16时00分。

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7.1首先登录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7.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接受投标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请投标人于2021年5月18日09时00分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进行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工商学院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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