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E320582033000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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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1.04.22 |
截止日期: | 2021.05.15 |
招标代理: |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Report ****年度园(镇)公共绿地景观设施修复工程 一、招标条件 ****年度园(镇)公共绿地景观设施修复工程已经由***·****备案。招标人为****锦**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批准,现对该项目的****年度园(镇)公共绿地景观设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绿地 |
2021年度园(镇)公共绿地景观设施修复工程 一、招标条件 2021年度园(镇)公共绿地景观设施修复工程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锦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批准,现对该项目的2021年度园(镇)公共绿地景观设施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锦丰镇 2.工程规模:2021年度园(镇)公共绿地景观设施修复:1、一干河风景带更换木地板(约350平方)、木扶手(约150米)、大理石80平方、钢栏杆30根。两块木平台拆除建新,改用石材代替。2、中央公园普通隔离桩25个,广场大理石贴面更换约300平方.3、大南邻里中心广场金属廊架(约260平方)及8张座凳油漆,大南桥约90平方木地板拆除换成大理石贴面.原80米玻璃栏杆换成不锈钢栏杆.4、锦阳河公园更换少量木扶手、木栏杆及木柱,招标金额50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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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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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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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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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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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82033000035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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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园(镇)公共绿地景观设施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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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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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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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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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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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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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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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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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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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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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2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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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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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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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不需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理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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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其他内容 1.张家港市锦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园(镇)公共绿地景观设施修复工程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锦丰镇; (2) 工程规模:2021年度园(镇)公共绿地景观设施修复:1、一干河风景带更换木地板(约350平方)、木扶手(约150米)、大理石80平方、钢栏杆30根。两块木平台拆除建新,改用石材代替。2、中央公园普通隔离桩25个,广场大理石贴面更换约300平方.3、大南邻里中心广场金属廊架(约260平方)及8张座凳油漆,大南桥约90平方木地板拆除换成大理石贴面.原80米玻璃栏杆换成不锈钢栏杆.4、锦阳河公园更换少量木扶手、木栏杆及木柱,招标金额5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 7月15日,工期62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同工程规模。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施工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 执行。 A、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 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B、业绩要求:近4年(2017年4月22日)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造价以工程合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良好。 6.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经评委评审的最高限价下合理低价法中的方法一或方法二,现场随机抽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于2021年04月 22 日8:30至2021年05月 07 日14:00自行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g.gov.cn/zjg/zfcg/moreinfozdly.shtml)查看公告。 报名网址:冶金工业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81.232.30:8081/TPBidder/HuiYuanInfoMis2_ZJG/Pages/SSO/login.aspx),在此网址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 (2)投标申请人新开户,办理入库流程,详见:地址:http://221.224.56.20:8088/zjgjz/InfoDetail/?InfoID=f339c86d-403b-4cb4-9e14-9bf556c40ff7&CategoryNum=011007 (3)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三天前随时查看网上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 07日下午14:00 时。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冶金工业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张家港市锦丰镇锦绣路3号(锦丰镇锦绣路与创业路交界处)。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扬子江冶金工业园 联系人:侯波 联系方式:0512-58959131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5楼 联系人:徐敏 联系方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http://www.jf.zjg.gov.cn/)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张家港分中心(http://www.szzyjy.com.cn/zjgsfzx/031006/zjgCity_jyx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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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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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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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锦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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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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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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