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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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1 |
招标代理: |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街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先烈中路**号凯城华庭***-***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F-******* 项目名称:**街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 |
关键词: | 街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F-2021101
项目名称:南岗街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标的名称:南岗街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项目
内容 |
数量 |
本项目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 |
1项 |
人民币168万元 |
1.河涌巡查工作服务: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2.排水单元达标技术服务:2021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31日。 |
二、采购目的
为了加快完成我街2021年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工作任务,根据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排水、水污染治理文件要求,以结果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河涌巡查及水环境整治进度计划;采购人拟通过购买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的形式,由中标人做好辖区河涌巡查、排水单元达标等工作及相关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及时对当前工作进度进行总结,不满足进度时序要求的需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纠偏措施方案;能积极与区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厘清工作流程、工作手段,努力推动任务的正向发展;根据任务要求,督促辖区相关工商企业配合完成整治工作。
三、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标的需求
1.服务期限
本项目安排资金为人民币约168万元,服务期为:1.河涌巡查工作服务: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2.排水单元达标技术服务:2021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31日。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约168万元(含第三方税金、管理费和保险等费用)。服务期限以合同实际生效之日起计算,或按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支付累计达到接近合同总金额约168万元全部支付完成为止。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工作地点调整,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但工作地点不得超出黄埔区南岗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
3. 服务要求
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4.安全要求
(1)安全培训。中标人必须对上岗技术人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每月组织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提供相关培训记录台账。
(2)中标人必须为上岗的技术人员配备足够的口罩和手套等安全作业防疫工具。
(3)服务过程中产生纠纷、人身伤害等安全情况的,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由中标人承担最终的责任。
(4)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全部服务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
5.中标人需配置不少于 1 名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进行日常工作的对接。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中标人必须承诺保证服务人员的费用,不得拖欠费用,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服务费按每3个月为一个季度进行支付,本项目共分8个季度,具体金额按合同签定的金额为准。第一个季度于2021年6月份支付,在采购合同签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个季度于2021年9月份支付,在第一个季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个季度于2021年12月份支付,在第二个季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以此类推直到项目完成。供应商需向采购人出具正式等额增值税发票。
六、考核标准:
采购人每月对成交服务供应商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1)采购人将对河涌巡查和排水单元达标服务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和工作成效检查,有发现中标人服务团队人员在服务时段未按要求进行服务或在服务时段进行其服务无关的活动,或不能理想完成市、区下达的工作任务,任一项在全区街镇工作排名中倒数3名之内,采购人有权扣罚中标人合同服价务费 1%的费用。
(2)若因成交供应商服务团队工作不到位导致街道被中央、省、市、区各单位通报批评的,采购人有权扣罚不高于合同价服务费 5%的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1.河涌巡查工作服务: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2.排水单元达标技术服务:2021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机构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2)投标机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投标机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投标机构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的其他条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交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至 2021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310会议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3号凯城华庭306-310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