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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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为认真学习贯彻*委十三届第***次常委(扩大)会议**政府十八届第***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我*实际和广电工作推动要求,拟实施应急广播电视(有限传输)全覆盖消盲工程,切实解决我*部分边远地区群众不能收看收听本地电视节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为认真学习贯彻县委十三届第152次常委(扩大)会议和县政府十八届第149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开展南江县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和广电工作推动要求,拟实施应急广播电视(有限传输)全覆盖消盲工程,切实解决我县部分边远地区群众不能收看收听本地电视节目的问题。我县拟与2021年7月1日前完成应急广播电视(有线传输)全覆盖消盲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对未通达有线电视的28个行政村(社区)通过光纤网络同杆互挂方式新建4芯光纤100公里、8芯光纤65公里。进一步提高我县广播电视光纤网络覆盖面,提高本地有线电视用户入户率和村村响应急广播联网全覆盖,守住舆论宣传主阵地。有效打通本地节目和应急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更好发挥着传达政令、发布信息、引导舆论、协助救援和稳定人心等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现就采购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采购项目:南江县应急广播电视(有线传输)全覆盖消盲工程
三、采购预算金额:16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60.50万元,企业自有资金99.50万元)
四、拟推荐供应商: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为切实解决我县部分边远地区群众不能收看收听本地电视节目的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和广电工作推动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实施应急广播电视(有限传输)全覆盖消盲工程,其理由如下:
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2号令第一章总则第六条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实行分类分级保障制度。安全播出责任单位应当符合本规定和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关于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有关要求;不符合的,不得从事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活动。
2、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13号令《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安全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业务须经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
3、四川广电网络南江分公司是南江县唯一一家具备国家广电总局核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安装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企业。按照中央广播电视传输相关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正版)》第二十三条规定: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和管理。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规划、建设方案,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县、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县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县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报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有线电视站应当按照规划与区域性有线电视传输覆盖网联网。县级广播电视节目只能通过广电网络传输,四川广电网络南江分公司是南江境内唯一传送南江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的传输网络,能满足境内广大群众收听收看本地党政新闻和地方信息。
4、自“十一五”国家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村村通”以来,有线“村村通”前端平台搭建在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该公司中心机房,同时该公司已建成覆盖396个村(社区)的有线电视农村广播村村通光纤网络,有线“村村通”户前端、终端设备都是由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的光纤电视网络提供信号接入及维护,四川广电网络南江分公司是唯一在南江境内所有乡镇、街道设置有独立的服务机构和专业的广播电视安装维护人员的企业,具备为境内广播电视用户提供快速、专业安装维护服务能力。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江分公司采购应急广播电视(有线传输)全覆盖消盲工程,以满足传输南江广播电视台电视节目,为境内广大群众收听收看本地党政新闻和地方信息。
经专业人员讨论,认为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本项目拟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及理由有异议的,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具体内容包括:事实依据、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瑞 联系电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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