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2 |
---|---|
截止日期: | 2021.04.29 |
招标业主: | // |
招标代理: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南湖大路***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GBFAA-F****(DFHT**** |
项目概况
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VGBFAA-F3001(DFHT2021-0315-FW04)
项目名称: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邀请书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和范围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1 |
机关保洁服务项目(二次) |
为办公楼、动员楼提供保洁服务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
25万元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服务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8年至今)有类似业绩。
(六)拒绝列入地方政府或军队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4月27日(09:00—11:3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4月29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5210229、89203935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至 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