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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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东营市 |
内 容: | ***人民医院门诊楼净化工程运行维保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民医院门诊楼净化工程运行维保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dzdjs-***#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 金额(万元) ****人民医院门诊楼净化工程运行维保项 |
关键词: | 医院 |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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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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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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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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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净化工程运行维保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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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副本为准);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维保合同证明资料。
4、供应商具有满足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
5、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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