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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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3 |
招标代理: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GC***************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关键词: | 平台 |
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10021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4-27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1-05-03 09: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5-13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1-05-13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宇航人互联网 +农产品安全追踪溯源体系信息平台 建设 项目 ( 第二次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宇航 人 互联网+农产品安全追踪溯源体系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第二次 ) 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 以 围发改投资备字 [2016]2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2020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宇航人互联网+农产品安全追踪溯源体系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第二次 ) ;
( 2)项目预算: 1300 万元
( 3)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宇航人互联网+农产品安全追踪溯源体系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
(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注:本项目拟采购的部分设备为进口设备,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 所投进口设备 须提供 设备生产 厂商的授权书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3.1.2信誉要求:据《九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核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月 22 日 9时00分至202 1 年 4月 27 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 :
( 1)各市场主体持有河北CA、北京CA(排名不分先后)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在市本级或各县级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同时,尚未办理CA证书的市场主体,可选择上述任意一家CA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已办理北京CA证书的市场主体:如需异地办理业务,应在网上自助激活开通(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或在省公共资源大厅CA窗口激活开通。办理CA咨询电话如下: 北京CA:15028921277 400-618-3337 河北CA:18932853700 400-707-3355;
( 2)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 2021年4月 22 日 9时00分至2021年4月 27 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 )。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5.2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
5.3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天
采用电汇或转账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3001101957052502014-04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县支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汇款前在全国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招标公告中查看或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本项目账号
★提示:
( 1)收款账户和保证金缴纳账户必须一致;
( 2)来款账户账号和来款账户名称与注册账户基本信息必须完全一致;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 3)来款金额必须等于所要求的保证金金额;
( 4)来款时间必须早于该标段投标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
( 5)点击“设置绑定”按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之后绑定状态显示“已绑定”;未绑定或绑定失败,绑定状态显示“未绑定”。如果保证金显示已绑定,退还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退还;如果保证金显示未绑定,可在截标后【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申请退还】中申请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 6)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6. 招标文件答疑
6.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 招标人在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均有可能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主动发出澄清、补遗文件,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该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3 异议受理渠道:
项目人员: 孙晓苗
电 话: 0 10 - 639 0590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1 年 0 5 月 13 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项目人员:赵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人员:朱天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