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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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8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计量检测中心 ****年标准物质第二次询比价采购 公 告 经过****计量检测中心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拟通过公开询比价选择标准气样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货物名称详见附表 数量:详见附表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按合同要求 报价 |
焦作矿区计量检测中心
2021年标准物质第二次询比价采购
公 告
经过焦作矿区计量检测中心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拟通过公开询比价选择标准气样供货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货物名称详见附表
数量:详见附表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按合同要求
报价内容包括:13%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厂验费、现场技术指导费等费用。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90%合同价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12个月)满后结清(无息)。
备注: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4、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价报价。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2、被列入河南能源供应商黑名单中的。
四、评审方法及合同授予说明
1、本采购项目采用分项最低报价评标法。
2、本次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进行签订。
3、合同授予满足采购方付款条件、技术要求和交货期,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三十天内未能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行,采购人将在未来一年内询价采购同类产品时不再邀请此成交供应商。
注: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五、询价资料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2日8:00:00 至 2021年4月28日16:00:00我中心的招标项目信息在中原云商(http://bid.zyepp.com)公示,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登陆查看。登录后,可在中原云商网上参与询比价、竞价等活动。首次参与中原云商供应商,请先在中原云商上进行注册,并根据要求注册人至河南国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询比价、竞价等活动。
报名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 16:00:00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4月28日 16:00:00
八、其他
1、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物料清单中所有货物应答。
投标单位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测检验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格文件。
2、该项目投标人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法人营业执照及产品合格证书等。
3、如果投标时技术要求和邀请函要求不一致,必须填写偏离表,并注明偏离原因。
4、电子商务平台最终显示投标人报价为含税价,此报价小数点后为四位小数,投标人在报价时需对此四位含税价小数部分有效位数进行取舍说明。若无说明,将按以下方式进行位数截取:报价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不进位取整(即小数部分舍去);报价10元至100元(含10元,不含100元)的,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不进位保留,即小数点第一位后全部舍去);报价为10元(不含10元)以下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不进位保留,即小数点第二位后全部舍去)。
服务费的收取
服务费收取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缴纳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为:中标金额在1万元-5万元的收取中标服务费300元,中标金额在5万元-10万元的收取中标服务费500元,中标金额在10-50万元的收取中标服务费1000元,中标金额在50—200万元的收取中标服务费2000元,特殊情况另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矿区计量检测中心
联系人***
电话:***
联系地址***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
1 | 1 | 甲烷标准物质 | 4L | 4L,不确定度不大于2% | 35 | 2021-04-21 00:00:00 | 不含瓶 | 瓶 | |
2 | 2 | 甲烷标准物质 | 8L | 8L,不确定度不大于2% | 35 | 2021-04-21 00:00:00 | 不含瓶 | 瓶 | |
3 | 3 | 一氧化碳标准物质 | 4L | 4L,不确定度不大于2% | 35 | 2021-04-21 00:00:00 | 不含瓶 | 瓶 | |
4 | 4 | 一氧化碳标准物质 | 8L | 8L,不确定度不大于2% | 35 | 2021-04-21 00:00:00 | 不含瓶 | 瓶 | |
5 | 5 | 氢气标准物质 | 4L | 4L,不确定度不大于2% | 35 | 2021-04-21 00:00:00 | 不含瓶 | 瓶 | |
6 | 6 | 二氧化碳标准物质 | 4L | 4L,不确定度不大于2% | 35 | 2021-04-21 00:00:00 | 不含瓶 | 瓶 | |
7 | 7 | 氮气标准物质 | 40L | 40L,不确定度不大于2% | 35 | 2021-04-21 00:00:00 | 不含瓶 | 瓶 | |
8 | 8 | 空气 | 40L | 40L,氧气浓度小于25% | 35 | 2021-04-21 00:00:00 | 不含瓶 | 瓶 | |
9 | 9 | 钢瓶 | 4L | 4L | 35 | 2021-04-21 00:00:00 |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