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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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24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城投集团经营性资产、金城大厦采购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宝带西路****号新锐科创中心*号楼**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JSZH****-WJCT-C-*** |
关键词: | 保险 |
项目概况:城投集团经营性资产、金城大厦采购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市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2号楼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6日13:30 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JSZH2021-WJCT-C-003-A
2、采购项目名称:城投集团经营性资产、金城大厦采购保险
3、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伍万贰仟元整(小写:252000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要求 |
1 |
城投集团经营性资产、金城大厦采购保险 |
1项 |
城投集团经营性资产、金城大厦采购保险 |
1.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详见招标文件。 3.其他服务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5、合同履行期限: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苏州市吴江东太湖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城乡一体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湖岸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力健康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的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自2021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3日。苏州市吴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金城大厦财产一切险(含玻璃险)自2021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1日。??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定条件
(1)磋商响应单位要求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保险的承办资格;报名须提供中国银保监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允许法人企业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其法人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方式。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双休、国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苏州市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2号楼13楼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文件费300元,现场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
(1)报名时提供磋商响应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磋商响应单位提供具备“(一)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磋商响应单位提供符合“(二)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磋商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磋商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四、磋商文件提交:
1、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2021年5月6日13:00-13:30(北京时间);
递交磋商文件的地点: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908室。
2、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3:30(北京时间)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1年5月6日13: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9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信息均在招投标网及中国吴江网发布。请各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2、磋商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磋商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伟??????????????????? 联系电话***
地址:***
2、招标代理: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12-68667315-659,传真:***
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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