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1 |
---|---|
截止日期: | 2021.04.27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省******西溪河浓溪镇场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省******西溪河浓溪镇场口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川渝**示范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西溪河浓溪镇场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西溪河浓溪镇场口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 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协经旅发【2021】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广协经旅发【2021】10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农村工作和安全管理局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新建西溪河左岸东庙桥至新民村生态防洪堤1.6Km,右岸浓溪小桥至笔架山村生态防洪堤3.4km,新建生态防洪堤共计5km。
?2.4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1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208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及园区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208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4 个(0-10?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申请人应递交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函、有关资料、澄清等)且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或不符合本项目比选公告相关规定,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 2、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完整一致的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 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需提供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完整网页查询截图和所配备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的完整网页查询截图及业绩网上查询截图(须清晰可辨,比选人经网上核查如不一致按不通过处理); 5、 中选单位须承诺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19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1年04月22日08时00分 至 2021年04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1年04月22日08时00分至 2021年04月27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
????比 选 人: ??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农村工作和安全管理局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15082666837
传 真:
?2021年04月22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