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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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项目名称: **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省工矿商贸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项目名称: 浙江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内容包括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及编织评审报告工作;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抽查工作及编织符合报告;标准化培训宣贯和会务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我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省应科院作为浙江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同时又是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浙安委办〔2012〕20号中明确)。省应科院实际承担着省应急管理厅委托的所有冶金等工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的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工作,包括企业申请资料审查、网上申报审核、评审人员管理和任务分配、评审报告审核及上报、证书和牌匾的制作发放、达标企业“回头看”复核抽查等工作。从单位资质、人力资源配备、实际工作绩效和工作延续性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和比较,目前省内其他社会机构都无法替代省应科院来承担上述工作。所以,只能采用“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21日 至 2021年04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主要政策依据。 1.《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同时,也符合将于3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款“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2.《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浙安委办〔2012〕20号); 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4〕117号); 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市监标准〔2019〕25号)申明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管理本部门的省标技委,对省标技委开展标准制修订及其他标准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本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0571-87053072
地 址: 体育场路479号814室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