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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李镇平行大道施工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21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六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21
招标代理: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区:六安市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信息

姚李镇平行大道施工监理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姚李镇平行大道施工监理(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46-1  

2.项目名称:姚李镇平行大道施工监理(二次)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46万元

7.最高限价:46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8.采购需求:姚李镇平行大道工程项目,起点位于花园大道交叉口,沿现状道路向西,终点接汇文路,建设里程1.237公里,按二级公路兼顾城市次干路功能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宽度40米(红线49米),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给排水、路灯、交通标志、绿化等,具体见图纸。项目建安费总投资约4624万元。本项目监理主要内容为施工过程中路基、路面、给排水、路灯、交通标志、绿化等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具体详见公告附件。

9.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10.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服务期365日历天(具体同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响应文件须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5个月(2020年11月以来)内不少于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投标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待建工程,否则磋商资格无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5月07日9点00分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3.方式:网上下载

①本项目磋商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②投标人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

③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

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或U盘)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至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东南角社保大楼4楼开标厅(416室)。

3.供应商应按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磋商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且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以供应商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5月0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六安市叶集区兴叶大道与民生路交汇处东南角社保大楼4楼开标室(4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与磋商,供应商仅确定一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并出示本人持有的“安康码”】参加磋商会议。凡不能出示上述有效证件或到场人员与证件载明的人员不一致或未出席磋商会议者,响应文件不予接受,磋商资格无效。

2.答疑

供应商如果对本项目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以网上形式提出,对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3.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4.关于本项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说明随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5.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磋商无效,同时给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6.投标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或已中标待建工程,否则中标无效。

7.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免予缴纳磋商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文本格式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内容承诺后,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信用承诺书”原件交给采购人保管备查(原件不予退还),其磋商资格视为有效。否则,磋商资格视为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六安市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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