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 的月东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月东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月东路道路绿化景观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月城镇工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绿化改造及隔离护栏安装。绿化面积约8213.4m2,隔离护栏592米。
2.1.3合同估算价: 94.97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5 月 10日,竣工日期:2021年 7月 8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在近5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单项施工合同价不低于75万的绿化工程)项目(2016年4月20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止)。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同时具备为准。并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 自2019年4月 20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 自2020年 4月 20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 自2021年 1 月 20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协议中同一专业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 4月 20 日8 时30 分至2021年 4月 30 日14 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时间和方法:请投标申请人至“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iangyin.gov.cn/ggzy/)”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会员系统登录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4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21年 4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江阴市月城镇月城行政审批局三楼开标室(文化路100号)。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江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 其他
(1)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若CA无法登陆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
(4)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市天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2021年 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