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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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6 |
招标代理: | 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安阳(anyang)/其他 |
关键词: | 打印机 电脑 |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招标内容:计算机70台,打印机50台,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
2.1预算金额:人民币47万元
2.2供货期:15日历天
2.3采购编号:YTCG2021-01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如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 2021年4月21日~ 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节假日除外),在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阳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3甲号楼一楼110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文件费:300元(售出不退)
4.3投标报名时需拟派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4月26日上午09:30 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3甲号楼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招标公告在《河南省(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
电 话:18537286276
代理机构:豫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8538566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