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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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2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制药厂龙桥厂区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设备及工艺部分)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制药厂龙桥厂区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设备及工艺部分)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极集团****制药厂有限 |
涪陵制药厂龙桥厂区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设备及工艺部分)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涪陵制药厂龙桥厂区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设备及工艺部分)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7-500102-27-03-0097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涪陵制药厂龙桥厂区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设备及工艺部分)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临港经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污水处理能力为5000m3/d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432.12322万元。
2.4招标范围:工艺设备、工艺管道、厂区排水雨水部分、室外管网给水及消防部分、自控化控制及电气设备、电气线缆、照明部分、运行调试费、全费用综合单价部分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安装90日历天,调试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招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招标资料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送达所有被邀请投标人。
4.2 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收到推送的招标文件起至2021年4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1年4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确认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被邀请投标人通过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百花路8号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38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 系 人***
电 话:023-72800206 电 话:023-72721136
2021年4月16日
涪陵制药厂龙桥厂区污水处理站一期工程(设备及工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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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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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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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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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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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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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310100050205903-0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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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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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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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0101040013290000000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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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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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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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885310000550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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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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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涪陵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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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9999110801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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