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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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5 |
地 区: | 库尔勒 |
内 容: | 一、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二、征收项目名称:****兰干路改扩建项目 三、项目地点及范围:******大道至兵地融合大道 四、****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中规定的 |
关键词: | 政府 路 |
一、房屋征收部门:库尔勒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二、征收项目名称:库尔勒市兰干路改扩建项目
三、项目地点及范围: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至兵地融合大道
四、库尔勒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中规定的程序,选定上述项目的评估机构。有关事宜如下:
1、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
由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自愿报名。
2、库尔勒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将符合资质要求的,并已报名参与的评估机构名单列表公布,报名的评估机构须将报名资料整理成册,供被征收范围内的居民查阅。由居民通过协商或投票表决选择一家评估机构。
3、评估费用支付: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房地产估价业务收费标准进行协商确定。
五、报名条件:
1、具备房地产评估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机构。
2、近两年从事过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且无违法违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记录;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地址及联系方式***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后装订成册,报名时需提供原件作现场审核,对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及提供不全的,不受理报名。
七、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 4月20 日至2021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2、报名地点:库尔勒市团结南路37号综合大楼12层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联系方式***
库尔勒市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