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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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13 |
招标代理: | 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康力大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力大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已由*****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审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人为**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 |
关键词: | 设计 |
康力大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力大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吴行审审发[202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人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康力大道综合整治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汾湖高新区康力大道
2.2建设规模:景观设计面积约为59126平方米,立面设计面积约为640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 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3205840327001268001001 |
康力大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工程相关以上子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
150 |
25 |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____年__月_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____________________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良好 。
3.5信誉要求: 良好 。
3.6其他要求: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11时00分至2021年4月25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使用企业CA锁登陆“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报名。(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13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wjqfzx/035006/wjCity_jyxx.html)上发布。
备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汾湖高新区 地址:***
邮编:215200 邮编:215200
联系人:徐晨尧 联系人***
电话:0512-63135168 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