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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车务段新乡车站2处商铺对外公开招商项目公告(二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20 标签: 河南省招标 新乡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20
截止日期:2021.04.28
招标业主:郑州铁路局
地 区:新乡市
内 容: 一、招商人: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车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车站*处商铺经营项目; 三、招商编号:XXCWD-ZS-******* 四、招商项目基本情况:**车站外站台两处商铺,分为*个包件。 包件*.面积***㎡,经营方可租用该商铺经营超*。本项目招商底价****元/㎡.年,
 
招标公告正文

    一、招商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车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 新乡车站2处商铺经营项目;

    三、招商编号:XXCWD-ZS-2021005

    四、招商项目基本情况:新乡车站外站台两处商铺,分为2个包件。

    包件1.面积110㎡,经营方可租用该商铺经营超市。本项目招商底价1416元/㎡.年,招商期限24个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

    包件2.面积48㎡,经营业态为轻餐饮,主要为冰吧、奶茶、咖啡、鲜榨果汁等饮品店,不允许开展自制食品加工、销售。必须为取得代理权的品牌经营商。本项目招商底价1416元/㎡.年,招商期限24个月。免租装修期1个月。

    五、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真实可靠;诚信守法,无信用不良记录。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包件所对应的经营范围。参与包件2品牌竞商时,应有加盟品牌的授权书,授权书的期限应与包件经营期相符。

    2.竞商人须具备在铁路系统内有3年以上经营与本次招商项目相关的经营项目成功经验,能够提供与本次招商项目类型有关的经营类合同或2018年以来由专业机构评估的财务审计报告等。

    3.竞商人应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在郑州铁路局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在现场报名之前,竞商人在郑州铁路局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发生事故或管理不善造成影响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销售收入超额提成、公共区域使用费、建设费、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等行为)。

    4.竞商人企业法人须正常运营,无亏损、债务。须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提供网页打印件);须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任何异常情况(提供网页打印件),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征信无异常材料。

    5.竞商人中商后,日常经营中接受招商人及上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6.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

    六、竞商人进驻要求

    1.所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

    2.不得利用承租房屋生产、存放、经营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品。

    3.不得将承租房屋进行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4 .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配合出租方的安全管理。承租房屋内不得明火作业,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

    5.不得从事国家、地方政府和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严令禁止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它业务。

    七、竞商报名

  1. 报名起止时限:2021年4月20日10时至2021年4月27日17时(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线上报名:竞商(竞租)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s://zs.95306.cn), 竞商(竞租)人线上报名时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3.线下资料审核:竞商人请于2021年4月20日-4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00,下午15:30-17:00)到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中路589号新乡车务段进行线下资料审核并签订承诺书。

    4.竟商人须完成提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符合本次招商竞商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等原件交招商联系人审验,审验后(报名审验不作为竞商人资格评审的依据)退还;同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交招商联系人***

    5.线下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竞商人且线上成功报名,已经缴纳竞商(竞租)保证金的竞商(竞租)人方能通过报名审核。

    6.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八、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1.参与此次公开招租项目须按包件向招租人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金额按照参加招租项目包件年招租底价的30%交纳。如中租,在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前须按照中商首年年租金30%交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交纳竞租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竞租人,不能参与竞商。

    2.竞租人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注明(新乡车站2处场地包件:包件1或2竞商保证金)字样,竞租保证金必须由竞租人直接汇(存)入招租人指定银行账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向招租人交纳视为竞租无效)。

    3.竞租保证金招租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车务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3745774334E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新乡分行               

    银行账号:           2585 7225 4058                 

    单位地址:***

    电    话:            0373-2124772                 

    4.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能参加公开竞价。

    九、项目交接:新乡车站2处商铺经营项目以现状交接(不含附属设备设施及技    术条件等),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十、网上竞价

    1.本次招商(招租)项目竞价方式为网上公开竞价(网址:http://zs.95306.cn/),以竞商(竞租)人最后中商的网上报价作为中商价格。

    2.竞价时间:2021年4月28日10:10至10:30时在国铁招商平台上开标竞价。

    3.竞价方式:竞价过程实行底价竞拍,每次以加价的方式进行竞拍,本次竞价不延时。竞拍加价幅度:1元/次。

    4.招商(招租)人进行第一次招商(招租)公告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竞租)人只有1个的,招商(招租)人将进行第二次公示,该竞商(竞租)人的报名继续有效。第二次公告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竞租)人仍只有1个的,招商(招租)人有权采用其他方式组织招商(招租)或中止招商(招租)。

    5.招商(招租)人进行第一次招商(招租)项目公示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商(竞租)人有2个及以上的,则按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竞价。

    6.网上竞价执行最高价中商(中租)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出价最高的竞商(竞租)人即为第一中商(中租)候选人,最终网上出价排在第二、第三的为第二、第三中商(中租)候选人。

    7.原商户(承租方)在网上竞价时,可以选择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以相同报价出价,视为加价(优先权规定),也可以选择升价竞价。其它竞价人,必须在此报价上加价,方为有效报价;原商户(承租方)没有使用优先权规定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8.因竞商(竞租)人自身设备原因或通讯公司网络原因,造成竞商(竞租)人竞价失败的,招商(招租)人不承担责任。

    十一、竞价结果公示

    网上竞价结果将通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平台进行公示(网址:http://zs.95306.cn/),公示期为7天。如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以第一中商(中租)候选人为中商(中租)人,招商(招租)人向中商(中租)人发出《中商(中租)通知书》。第一中商(中租)候选人放弃中商(中租),或存在本《招商(招租)公告》载明的情形被取消中商(中租)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中租)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招商(招租)人可以按照网上竞价确定的中商(中租)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商(中租)候选人为中商(中租)人(中商(中租)价格以该中商(中租)候选人最终网上出价为准),也可以重新招商(招租)。

    十二、签订合同

    1.中商(中租)人应根据本公告附件的合同文本及《中商(中租)通知书》,在招商(招租)人发出《中商(中租)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商(招租)人签订合同。

    2.如中商(中租)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租赁合同,视为中商(中租)人放弃中商(中租)权利,双方招中商(租)关系终止,招商(招租)人没收中商(中租)人的竞商(竞租)保证金,双方招中商(租)关系终止后,中商(中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招商(招租)人要求赔偿或补偿。

    3.中商(中租)人应在收到《中商(中租)通知书》后7日内,按招商(招租)人通知时间与招商(招租)人交付手续,并签署《交付确认书》,招商(招租)人不另向中商(中租)方发出其他书面交付通知。如由于中商(中租)方的原因未按期到场办理交付手续或未签署《交付确认书》,则视为中商(中租)方认同符合交付要求,前述7日期满之日即为交付日。

    十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竞租)人竞商(竞租)或中商(中租)资格。

    1.竞商(竞租)人串通网上竞价。

    2.竞商(竞租)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竞商(竞租)、骗取中商(中租)。

    3.中商(中租)人未在10日内与招商(招租)人签署合同,视为中商(中租)人放弃中商(中租)权,双方招中商(中租)关系终止。

    4.中商(中租)人因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主动放弃中商(中租)资格。

    5.中租人在签署《拟中租确认书》后,提出放弃拟中租资格的。

    十四、或有变更

    有关本网上竞价招商公告的时间或地点,如有公示信息以外的临时变动,招商(招租)人将用电话方式及时通知各竞商(竞租)人,请各竞商(竞租)人网上报名后保持手机畅通。如因竞商(竞租)人原因无法通知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竞商(竞租)人承担。

    十五、其他

    1.竞商(竞租)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参与竞商(竞租)有关的一切费用。

  1. 竞商(竞租)人报名参加竞商,必须接受铁路相关主管部门及生产单位的管理。

    3.招商(招租)人有权对招商(招租)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推迟网上竞价,补充通知作为招商(招租)公告的一部分,对竞商(竞租)人具有约束力。

    4.所有招商(招租)公告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招商(招租)人的要求为准。

  1. 本次公开招商(招租)活动是企业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的自主招商(招租)行为。
  2.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车务段拥有以上招租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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