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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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3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兴化市 |
内 容: | 千垛镇**社村(季家)村景观广场亮化及东北角挡土墙工程 发 包 公 告 编号: QDZ********-** 发包人名称 ***千垛镇**社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地点 千垛镇**社村 项目名称 千垛镇**社村(季家)村景观广场亮化及东北角挡土墙工程 项目地点 千垛镇**社村 招标标段数 *个 资格审 |
关键词: | 广场 |
千垛镇红星社村(季家)村景观广场亮化及东北角挡土墙工程 发 包 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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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QDZ20210417-89 | |||||||
发包人名称 | 兴化市千垛镇红星社村村民委员会 | 发包人地点 | 千垛镇红星社村 | ||||
项目名称 | 千垛镇红星社村(季家)村景观广场亮化及东北角挡土墙工程 | 项目地点 | 千垛镇红星社村 | ||||
招标标段数 | 1个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 项目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
标段划分 | 序号 | 标段内容 | 建筑面积 | 正式预算价 (万元) |
发包价 (万元)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1 | 千垛镇红星社村(季家)村景观广场亮化及东北角挡土墙工程 | / | 14.238916 | 12.103 | 2021.5.1 | 2021.5.30 | |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发包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3日(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地点 | 兴化市英武南路168号城投捌号公馆11楼1122室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3日 | ||||||
竞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竞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 |||||
竞标人项目负责人*** | *** | ||||||
其它要求 |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省外建筑施工企业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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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化市千垛镇红星社村村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
联系方式 | *** | 联系方式 | *** | ||||
资格预审文件 | |||||||
一、资格预审须知 | |||||||
发包人名称 | 兴化市千垛镇红星社村村民委员会 | 发包人地点 | 千垛镇红星社村 | ||||
项目名称 | 千垛镇红星社村(季家)村景观广场亮化及东北角挡土墙工程 | 项目地点 | 千垛镇红星社村 | ||||
发包方式 | 公开 | 发包标段数 | 1个 | 标段内容 | 景观广场亮化及东北角挡土墙工程 | ||
一、项目负责人***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发包工程相适应) 3、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同时提供《企业资质核验书》)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项目负责人*** 7、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8、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竞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属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要求:①项目负责人*** 9、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上述材料(除第9项外)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二、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 本条所称在建工程: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未进行网上备案的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养护期以及绿化养护、管护工程无论合同期是否已满,不作为在建工程。 三、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后,发包人不再接受竞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 四、发包人接受竞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后,同时发售发包文件(每标段300元)。未购买发包文件的潜在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 五、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结束后,发包人将组织集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按照本须知第一条规定有一项不符合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包人在网上(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已购买的发包文件不予退还,已缴纳竞标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人应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发包人保证金专户足额缴纳竞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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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标段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申请人全部参加竞标。 | |||||||
三、工程款支付: | |||||||
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付审计价的90%,余款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其中灯具10%三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承包方应出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 | |||||||
四、竞标保证金 | |||||||
(1)竞标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提交。 (2)资审合格竞标人须在2021年4月26日24时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向兴化市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交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0.2万元整(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兴化市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 ,开户行:兴化市农村商业银行西郊支行,账号:3212810241010000111878。 (3)竞标人提交的银行票据中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竞标人的法人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竞标人法人单位名称的名义提交的竞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 (5)资审合格竞标人须在2021年4月27日17时前到兴化市千垛镇便民服务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内换取的,将被拒绝参加竞标会。 (6)递交响应文件2021年4月28日9时30分时间前,竞标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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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