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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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山钢股份营销总公司****年*月上半月 莱钢球团矿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山钢股份营销总公司现组织对****年*月上半月**分公司厂区生产所需的球团矿实施公开招标采购。 二、公告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时间) 三、投标方的基本资格要求 ( |
山钢股份营销总公司2021年5月上半月
莱钢球团矿招标公告
一、招标内容
山钢股份营销总公司现组织对2021年5月上半月莱芜分公司厂区生产所需的球团矿实施公开招标采购。
二、公告时间
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6日(北京时间)
三、投标方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经营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供货业绩证明(供货合同);
(二)必须是生产类企业;同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等相关要求;已列入国家《行业准入名单》的企业;企业生产经营要符合国家及所在地环保政策。提供相应的环评报告及验收合格证明,或当地环保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明。
(三)投标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13%的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经营活动或参加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有合法的土地出让或使用手续;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必须是生产类企业;球团矿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生产厂,且生产能力≥60万吨/年;除了前期已经与我公司有过良好合作的老供户外,新注册投标方要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第一次供应山钢的供户必须经资格评审,符合准入条件的供应商,获得参与公司相应原燃料品种招标采购/询比价采购业务的资格;新供应商中标/接受询比价采购要求的,营销总公司与其签订为期1个月的试供合同进行试供,一个试供批次,原则上球团矿试供数量不大于3000吨。
(六)根据生产需求,保证具有24小时连续供应的能力,具备前四后八自卸车辆。如达不到要求,需增加生产厂内二次倒运等其他费用。
(七)供应商应按中标数量的95%-105%发运。
(八)月度供户评价中,被评价为不合格的老供户,限期整改未结束暂时不得参予投标。新供应商试供结束过后,试供评价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未结束暂时不得参予投标。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我公司“劣迹供户名单”。我公司所有单位不许与列入“劣迹供户名单”的单位发生业务。(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2)中标后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3)投标数量超出投标人的实际供货能力,而中标后不按招标人分配的计划供货的;(4)投标人的产品质量频繁大幅波动且整改无效的;(5)中标后因质量等问题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或事故的;
(十)所有资质文件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