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0 |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地区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地区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发行符合**省法人数字证书格式与应用接口标准规范的证书,以实现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 宁波地区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64000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发行符合浙江省法人数字证书格式与应用接口标准规范的证书,以实现全省法人数字证书的一证通用。2、服务期内完成宁波法人数字证书用户数达到40万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86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是自2003年开始的为加强我省信息安全保障,强化网络信任体系的一项延续性服务。 根据浙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范围内使用浙江省数字证书的通知》(浙信发[2003]3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52号),我市数字证书基础服务的相关业务应用由省里统一组织实施。 省经信局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原服务供应商采购2021年浙江省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发行和应用服务项目。2020年10月26日,关于“浙江省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2020年12月20日由浙江省财政厅批准单一来源采购(浙财采确临【2020】87752号);2021年1月5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中标2021年浙江省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发行和应用服务项目。 为保证与全省同步实行,保障此项服务的连贯性和服务质量,有利于更快更好地落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精神。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27条有关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我局拟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服务供应商(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宁波地区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汇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20日 至 2021年04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