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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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项目名称:****年后勤管理服务及其补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后勤服务中心补助经费(以最终批复为准)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后勤服务中心补助经费*******元+物业管理费用**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项目名称: 2021年后勤管理服务及其补助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7562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后勤服务中心补助经费2600000元+物业管理费用1156200元,以最终批复为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7562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科技后勤服务中心是根据浙江省科技厅党组[2007]19号会议纪要和浙科发办[2007]232号文件规定设立的厅下属全资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科技厅机关大院内日常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从事四号楼大院办公区的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环境绿化、机关文件印制、及其他事务性服务工作。 由于浙江科技后勤服务中心设立至今一直在四号楼大院从事科技厅及其他机关的后勤保障服务及管理工作,服务对象明确、服务内容熟悉、服务标准统一规范,得到了普遍认可,并在监管部门每年考核中评价较好。 浙江科技后勤服务中心具有长期服务、配合、沟通的优势,对服务单位的情况熟悉,且机关后勤工作有一定保密要求。若重新更换承接主体,则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管理服务工作的不利开展。 故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情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科技后勤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20日 至 2021年04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