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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评审项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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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审计局(服务购买方)拟通过 竞争性评审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审计局2021年度第二批工程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2021-019号 |
项目编号、标包:2021-019号 |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7.952961万元 |
三、购买服务内容:
购买服务范围: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审计监督,并由承接主体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共分四个包,具体购买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评审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承接主体的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购买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项目具体分包情况,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 |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承接主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参加本项目的承接主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承接主体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3、承接主体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日前7个工作日内)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同时参与本次竞争性评审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接业务。 (二)承接主体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同时提交。有意向的承接主体须携带报名材料(详见竞争性评审文件第四章第一条第二项)、响应文件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现场提交。 相关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仅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意向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现场评审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2日8: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市东三路黄河口文化大厦D座四楼东)。 |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
1、时间:2021-04-20至2021-04-22(北京时间)。 |
2、地点: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市东三路黄河口文化大厦D座四楼东) |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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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东营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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