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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林西路(丁香路-浦乌路)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9
截止日期:2021.05.11
招标代理: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路(丁香路-浦乌路)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 项目名称:*****路(丁香路-浦乌路)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浦口区林西路(丁香路-浦乌路)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10086

项目名称:浦口区林西路(丁香路-浦乌路)一期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

预算金额:54万元

最高限价:54万元【计费额暂按12726.9万元,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14〕383号)报折扣率,折扣率不得高于50%,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跟踪审计效益收费不计取,只计取基本收费和驻场收费)】

采购需求:该项目起于桥林雅苑,止于浦乌路,全长约2.1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拟实施道路、桥涵、排水、交安、照明、路灯等市政配套工程;项目设计阶段、采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跟踪审计,包括不限于工程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对前期费用(环评、设计、勘察等)及其他服务费(监理等)付款审核、工程建安费、公建配套费(水、电气、联合通信、杆管线迁移等)以及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全过程造价咨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周期:暂定420日历天,较施工工期延长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现场报名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投标申请人在现场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12室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职称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3、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本项目由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授权南京天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负责项目的合同付款及全过程管理。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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