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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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3 |
招标业主: | 安徽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钢材公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钢材公路运输服务,路线为铜冠物资至九华冶炼厂,预计运量为***趟,需要的车型为单车和**米半牵挂引货车。服务期内供应商须提供专业公路运输服务团队,指派专业车辆驾驶 |
关键词: | 公路 港口 路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安徽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安徽港口物流有限公司钢材公路运输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钢材公路运输服务,路线为铜冠物资至九华冶炼厂,预计运量为250趟,需要的车型为单车和13米半牵挂引货车。服务期内供应商须提供专业公路运输服务团队,指派专业车辆驾驶从业人员负责安徽港口物流有限公司钢材公路运输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于2020年9月18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港口物流有限公司&”及&“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期限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24日。截止9月24日,只有一名供应商(铜陵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因投标家数不足三家流标;于2020年9月25日在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期限为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30日。截止9月30日,仍只有一名供应商(铜陵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因投标家数不足三家流标。本项目在招标过程中未收到针对该项目的询问和质疑。且考虑到本项目专业性强、项目实施时间的紧迫性和项目的特殊性。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采购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铜陵市联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4月19日 至 2021年0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
序号 |
作业货种、方式 |
委外线路(地点) |
预计运量 |
车型 |
招标控制单价 |
1 |
钢材公路运输 |
铜冠物资至九华冶炼厂 |
250趟 |
单车 |
680元/趟 |
13米半挂牵引货车 |
1200元/趟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反映,同时向监管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