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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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30 |
招标代理: | 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供配电工程低压电缆货物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配电工程低压电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 |
关键词: | 电缆 |
供配电工程低压电缆货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供配电工程低压电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规模:合同估算价约800万元。
2.2 招标清单:
物料名称 |
说明 |
单位 |
数量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240 |
米 |
9165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95 |
米 |
6969 |
低压电缆 |
ZC-YJV22-0.6/1KV-4*50 |
米 |
8152 |
2.3 招标预算(最高限价):800万元。
2.4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天内到货。
2.5 交货地点:本次招标物资交货地点为“地面交货”,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电网江苏省501规范标准并且达到苏州供电公司的验收标准。
2.8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货物运抵现场,双方清点数量、规格无误后,由买方向卖方付清所交货物的50%货款。 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完成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20%。每次付款前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待5年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
2.9 质保期:质保期五年,自审计完成之日起计算。
2.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2020年度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或土地证);
3.5 提供承诺书1(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3.6 提供承诺书2(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4.其他明确事项
4.1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4.2 如违背承诺书条款,中标无效;
4.3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严格执行《居住区供配电设计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补充规定》(苏电运检[2016]501号)等文件要求;
4.4 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04月20日起至2021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109号6幢3楼代理部。
6.3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取(只有向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6.4 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6.5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须在有效期内);
(3)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须在有效期内),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承诺书1(格式见公告附件);
(5)承诺书2(格式见公告附件)。
请各投标申请人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装订成册,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7.开标时间、地点安排: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4月30日 10:00-10:30(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7.3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7.4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109号6幢3楼会议室
7.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注册地不在苏州的外地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本地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方式;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4754 7316 021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收款收据,招标代理机构凭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出示投标保证金本票或汇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6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递交投标文件当天投标单位只能委托代理人到场,委托代理人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苏城码,配合代理单位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资料并签到。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吴中区限额工程招标发布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苏州高新万阳置地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瑞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林春敏 电话:***
10. 公告发布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04月20日起至2021年04月25日。
11. 友情提示:
请各投标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