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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CNG气瓶检测采购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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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9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9
招标代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U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CNG气瓶检测采购服务项目公告 *****************分所受***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正文
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0209552930U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CNG气瓶检测采购服务项目公告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所受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CNG气瓶检测采购服务项目进行网络逆向竞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网络竞价。现将有关公告事宜如下:

一、标的简介

(一)采购方名称: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CNG气瓶检测采购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

收费项目


 

规格

检测费

(元/只)

电子标签

(元/张)

备注

80升钢瓶

420

40

检测费含瓶口阀检测及

拆装费用。

120升缠绕瓶

440

合计

900


 

(四)采购项目简介: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CNG公交车辆391辆(新增车辆以实际购买为准),车身长度为10.5~12米,高度不大于3.5米,装有80L钢瓶、120L缠绕瓶两种规格气瓶,布置形式分为底置和顶置两种。由于公交车采购方式为批次采购,每年会因新增或报废发生数量变化,单月检测车辆数量最多可能超过100辆(600只以上气瓶)。

(五)服务期限:两年。

(六)结算方式:各规格气瓶检测费用按(成交价/采购预算)*各规格气瓶单价*数量进行结算;电子标签则按(成交价/采购预算)*40元/张*数量进行结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服务要求:

1.为采购方车辆提供专用检测通道,优先安排检测;

2.为采购方车辆检测后提供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新车气瓶监检报告、旧车气瓶报废处置报告等报告;电子标签遗失补办、信息修改、钢瓶信息追踪查询等业务;

3.提供瓶口阀的更换依据及旧件的处置方式(以折旧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回收);

4.采购方车辆检测完毕后保证足够的CNG燃气行驶到加气站;

5.对采购方车辆当天检测完毕,不得影响采购方车辆的正常生产;

6.遇停电等特殊情况的处置方式;

7.为采购方车辆提供检测周期清单。

(八)其他内容:详见附件《采购合同(草案)》。

(九)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意向供应商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降价幅度为10元及10元的倍数/次,延时报价不少于120秒。

二、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进行公告,首次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即公告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截止日2021年4月23日,在采购公告期内,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料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在挂牌公告期内即可参与竞价。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网络竞价系统,并负责组织动态竞价。采购方依据网络竞价系统的结果确认成交价格和最终供应商。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具有特种容器检验检测资质证明;

8.供应商在市辖三区内具有固定的检测场地和设施,满足国家相关要求,能独立完成受检项目检测;

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参与。

四、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五)承诺书;

(六)供应商须提供特种容器检验检测资质证明复印件;

(七)供应商为分公司的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证明复印件(若有)。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在网络报名时上传,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五、交易保证金的交纳

(一)交易保证金:2 万元;
(二)以银行转帐方式(不接受现金或以现金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三)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名称须与报名供应商名称一致。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8111 0010 1360 0544 578  

(四)转账期限:公告截止日16时前(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认为最终供应商,在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扣除相应的服务费后原渠道无息退还;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三)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法: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因供应商原因未在30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四)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0)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保证金将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等引起的费用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批准。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www.swuee.com)、第四产权(www.dscq.com)。

八、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支付0.75万元(柒仟伍佰元整),该笔费用无需另行支付,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保证金中直接扣划,剩余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九、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服务平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

通讯地址:***

邮    编:63700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保证金详细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1-04-23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支持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分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8111001013600544578
保证金处置方式

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因供应商原因未在30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0)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保证金将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披露附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挂牌信息
挂牌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任浩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17-2866975
项目报名联系: 李芋林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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