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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9
截止日期:2021.04.30
招标代理: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项目概况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工业园区公共**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Y-C-***-***-A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项目的潜在磋商响应单位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4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CH2021-Y-C-003-001-A

2、项目名称: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壹仟元整

人民币(小写):¥1,081,000.00

5、釆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地提高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同时,对于已经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资格的人员通过案例分析、法律法规解析、现场答疑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专业知识水平,更大限度地发挥其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促进园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拟开展年度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政府采购工作。

(二)培训要求

项目一: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等级培训

(1)参加培训人员范围:符合规定条件的从事人力资源相关的人员。

参加考试等级:一级至四级(考试级别暂定,具体根据相关部门有关通知为准)。

(2)培训教材:参照原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编印的教材:劳动关系协调员理论和劳动关系协调员(法律法规汇编)培训。包括劳动关系概论、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社会保险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等。

(3)培训计划:按照技能等级要求,劳动关系协调员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培训全年开展2期,每期不少于8天授课,课后作业辅导,培训结束后组织报名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等级鉴定。每年培训总人数200人。

项目二:劳动关系协调员能力提升培训

(1)专项能力提升:根据需求调研,选择三大主题,每个主题开展2场,每年共6场,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2)综合能力提升:每一年度,在4个功能区各组织一场契合各功能区用工特点的的劳动关系协调员综合能力提升研讨会,每年共4次;

(3)初阶技能提升:每一年度,在4个功能区各组织一场契合各功能区用工特点的劳动关系协调高频案例研讨,每年共4次;

(4)中阶技能提升:每一年度,在4个功能区各组织契合各功能区用工特点的一场模拟仲裁庭活动,每年共4次;

(5)高阶技能提升: 组织园区优秀劳动关系协调员、相关专家参与复杂疑难案例研讨,每年共2次;

(6)金牌调解师培训:每一年度,根据金牌调解组织要求在4个功能区各培育、创建3家省市园区金牌调解师,每年共4次。

(三)人员安排及要求

供应商须配备符合项目要求的3名(含)以上专职管理人员,须提供近1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同时须为项目配备至少5名法律、劳动仲裁、人力资源或心理学相关授课人员。授课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关从业经历或高校法律相关专业专职讲师,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且具有企事业单位专业系统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相关授课经验。

注:提供上述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磋商响应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授课人员,须实名授课。对于相关授课人员未到达现场授课的将进行考勤并作相应处罚:缺一名扣5000元,以此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磋商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5、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6、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1年4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3、单位负责人***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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