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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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30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心理疏导综合系统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心理疏导综合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C-*** 项目名称:心理疏导 |
项目概况
心理疏导综合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4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1-C-019
项目名称:心理疏导综合系统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
项目成果交付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1.项目目标
基于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工作对象心理评估体系,形成行之有效的评估工具,通过评估工作对象的人格特质、性格特点、情绪特征、价值倾向、认知风格、心理风险等,帮助工作人员全面了解工作对象的心理特征和心理状态,更好地开展对工作对象的心理疏导,纾解心理压力,体现人文关怀。
2.项目内容
第一部分 工作对象心理评估体系与工具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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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工作要求 |
评估指标体系建设 |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工作要求,建立起工作对象心理评估指标体系。形成不低于20项的心理评估指标。 |
心理测评内容研发 |
基于已建立起的工作对象心理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各指标的评估需求,研发各指标测评内容,形成测评题库和测评工具池。测评题库有效题目数不少500题。 |
测评逻辑研发 |
根据测评对象和测评目的不同,制定从测评题目和工具池中调取题目的测评逻辑和测评内容衔接规范,明确测评报告的计算方式。依据项目反应理论,最终呈现的测评题目数不多于50题,测评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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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4月25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至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10:00—10: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4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苏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