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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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江苏省公安厅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受******的委托,*********就****食药环侦大数据应用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食药环侦大数据应用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 |
受江苏省公安厅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就江苏公安食药环侦大数据应用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江苏公安食药环侦大数据应用系统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JSZC-G2021-037
2.项目名称:江苏公安食药环侦大数据应用系统
3.预算金额:389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389 万元。
5.采购需求:
江苏公安食药环侦大数据应用系统应基于新一代公安大数据综合平台(“数据云”),全面汇聚食药环侦所关注的警务、政务及社会面数据,形成食药环侦业务数据资源中心,为食药环侦业务提供高质量应用支撑,包括情报发现、情报管理、线索运营、案件管理、案件协查、食药环侦战法、医保专项等系统模块。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后4个月内现场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 2021年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演示人员和设备需在评标前到达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四楼等候区。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安排的顺序进行现场演示,演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采购中心提供投影机及幕布,其他所需设备由投标人自备。演示内容:见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现场演示”部分。 2、投标人需在“法人授权书”中注明进行现场演示的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不接受非注明的人员进入评审现场进行演示。投标人进入评审现场的人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公安厅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其他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zlxz/201903/t20190305_397101.html)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京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
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