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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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9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地 区: | 洛阳市 |
关键词: | 防治 |
项目概况
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下载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1-26
2、项目名称: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50,000.00元
最高限价:195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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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服务项目 |
1950000 |
195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负责在洛阳市高新区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专家服务,针对高新区当前污染形势和实地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制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该项目主要包括:(1)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机制;(2)提供污染数据分析报告、周报告、月报告、季报告等常规报告;(3)提供数据监控报告,可协助督查人员有效进行巡查,及时解决环境问题;(4)提供便携式仪器、参数走航车、无人机巡查服务,针对难以发现的污染源进行摸排;(5)提供专家团队驻点服务;(6)提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管控方案、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等方案;(7)本地化人才队伍培训。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项目负责人***
(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扫描件: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 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磋商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9日 至 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3.方式:本次采购通过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 “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座504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E座504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系统网站,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华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