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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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2 |
招标代理: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年租地造林面积和保存率按比例抽查服务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第二次) ***自然**和规划局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年租地造林面积和保存率按比例抽查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说明: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本次招标共分三个 |
启东市2005-2020年租地造林面积和保存率按比例抽查服务项目
分散采购询价公告(第二次)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2005-2020年租地造林面积和保存率按比例抽查服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分散采购询价:
说明:
一、本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抽查地点为启东市汇龙镇、北新镇、惠萍镇、寅阳镇,抽查面积约为1万亩。
二标段:抽查地点为启东市南阳镇、东海镇、近海镇、合作镇,抽查面积约为1万亩。
三标段:抽查地点为启东市王鲍镇、海复镇、吕四港镇,抽查面积约为1万亩。
注:供应商无论参与几个标段投标,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33万元/标段。每个标段报价超过该标段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三、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报告编制、验收评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编制费、劳务费、咨询费、管理费、材料费、差旅费、数据收集与分析、外业核查、评审、成果验收、设备损耗、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咨询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计取,低于2100元的按2100元收取)、专家评标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立项。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咨询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6)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7)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注意: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还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报价文件根据标段分别制作,每个标段报价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04月22日上午09:00 - 09:30 密封送至启东市建新路24号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询价公告资料费100元/标段,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6.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1600元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汇票形式提交(不接收其他形式),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
账号:3206267001201000000869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询价公告而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无效报价文件不予参加评审。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返还(不计息)。
五、商务部分要求:
1.服务内容:对启东市2005-2020年已登记在册的租地造林地的面积、品种等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客观反映本市租地造林地的动态变化,为发放2020年林木管护资金提供依据。
2.技术要求:
本次调查要充分已有的信息数据库资料,通过GPS定位、实地踏查的方式进行因子调查。
(1)实测面积。外业调查时,根据划定小班的现状量测面积。
(2)林相等级情况。林相等级按特优1级、较好2级、一般3级、较差4级、特差5级分类。
(3)株数。理论株数;实际在田苗木株数:正常生长株,歪倒株(未死亡),死亡株三类。
(4)健康等级情况。森林灾害主要有病害、虫害、火灾、气候灾害、其他灾害和无灾害。此次只要求填写病虫害情况,填写病虫害情况的同时,备注主要病害、虫害种类,例如,食叶性害虫,蛀干性害虫,病毒性病害、细菌性病害等。
(5)现场照片。要求每个调查小班至少在两个GPS控制点进行拍照,并以小班号+拍摄点+角度命名。
(6)起始租地年份,根据村级台账具体到每个年度。
(7)租金补助标准,分为400元/亩、800元/亩和1050元/亩填写。
(8)林下经济模式,按照调查时的时间节点,填写当时的林下经济情况(林粮、林苗等,并备注到具体林下种植品种)。
(9)树种。外业调查树种时,应记载具体树种名称。
(10)平均胸径。按照政府定植树进行量测计算。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
4.服务地点:江苏省启东市辖区。
5.提交成果:启东市2005-2020年租地造林面积和保存率按比例抽查项目( 标段)调查分析报告、图件、数据库及相关附件,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6.验收方式:成交供应商外业调查结束,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县内外林业高级工程师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外业抽查比例不少于2%),通过验收后由成交供应商编制最终成果报告。如果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由验收小组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整改,成交供应商整改并自查合格后,提请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仍不通过,则项目终止,采购人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
7.工作要求:
(1)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本服务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含负担技术成果评审会会务费、专家费、评委费(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100元)等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2)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8.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五。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 若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则只能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开、评标顺序中标一个标段,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可参与下一个标段的开标、评标,但不得作为下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2.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将采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八、付款方式:待项目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如果项目产生二次验收,在二次验收时仍未通过验收组的检查,项目终止,招标人有权不支付项目款。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4月16日
附件一:报价承诺书
报价承诺书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2005-2020年租地造林面积和保存率按比例抽查项目( 标段)分散采购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价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表范本
投标报价表
启东市2005-2020年租地造林面积和保存率按比例抽查项目( 标段)
项目名称 |
启东市2005-2020年租地造林面积和保存率按比例抽查项目( 标段)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 |
项目负责人 |
*** |
注:投标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报告编制、验收评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编制费、劳务费、咨询费、管理费、材料费、差旅费、数据收集与分析、外业核查、评审、成果验收、设备损耗、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评委费、招标代理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咨询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附件五:
合同条款
甲方(需方):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乙方(供方): (成交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询价文件及成交单位的报价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启东市2005-2020年租地造林面积和保存率按比例抽查项目( 标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对启东市2005-2020年已登记在册的租地造林地的面积、品种等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客观反映本市租地造林地的动态变化,为发放2020年林木管护资金提供依据。
二、服务时间、地点、提交成果及验收方式
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江苏省启东市 镇。
3.提交成果:
启东市2005-2020年租地造林面积和保存率按比例抽查项目( 标段)调查分析报告、图件、数据库及相关附件,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4.验收方式:乙方外业调查结束,提出外业调查质量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外业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少于2%),通过验收后由乙方编制最终成果报告并通过评审。如果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由验收小组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整改并自查合格后,提请二次验收,二次验收仍不通过,则项目终止,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技术要求
本次调查要充分已有的信息数据库资料,通过GPS定位、实地踏查的方式进行因子调查。
(1)实测面积。外业调查时,根据划定小班的现状量测面积。
(2)林相等级情况。林相等级按特优1级、较好2级、一般3级、较差4级、特差5级分类。
(3)株数。理论株数;实际在田苗木株数:正常生长株,歪倒株(未死亡),死亡株三类。
(4)健康等级情况。森林灾害主要有病害、虫害、火灾、气候灾害、其他灾害和无灾害。此次只要求填写病虫害情况,填写病虫害情况的同时,备注主要病害、虫害种类,例如,食叶性害虫,蛀干性害虫,病毒性病害、细菌性病害等。
(5)现场照片。要求每个调查小班至少在两个GPS控制点进行拍照,并以小班号+拍摄点+角度命名。
(6)起始租地年份,根据村级台账具体到每个年度。
(7)租金补助标准,分为400元/亩、800元/亩和1050元/亩填写。
(8)林下经济模式,按照调查时的时间节点,填写当时的林下经济情况(林粮、林苗等,并备注到具体林下种植品种)。
(9)树种。外业调查树种时,应记载具体树种名称。
(10)平均胸径。按照政府定植树进行量测计算。
四、合同价格与支付
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2.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应包括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报告编制、验收评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编制费、劳务费、咨询费、管理费、材料费、差旅费、数据收集与分析、外业核查、评审、成果验收、设备损耗、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及评委费、招标代理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咨询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3. 合同付款方式:
待项目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如果项目产生二次验收,在二次验收时仍未通过验收组的检查,项目终止,招标人有权不支付项目款。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元,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质量保证
1.所有数据资料均有明确的来源,质量可靠;
2.外业调查工作方案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质量规程,技术方法可行;
3.外业调查进度、质量控制方案合理、可行。
4.调查报告结果应符合实际,客观反映本市2005-2020年所有被抽查地段租地造林情况现状;综合分析与评价租地造林地块的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并对我市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管理提出切实可行有效的建议。
5.项目成果应通过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验收。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配合工作,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5.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按需提供一辆交通工具给甲方,便于随时对项目的跟进和协调。
2.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3.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配合工作。
4.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九、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已实际完成的工作或服务由甲方按实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费用的,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其中标的全部项目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中标的全部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如有上述现象,项目终止,乙方需赔偿总项目款5%的违约金。
2.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项目终止,乙方需赔偿总项目款5%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项目任务的,应向甲方偿付延期损失费,每天的延期损失费按1000元计算。
4. 乙方提请验收,外业调查工作经甲方组织验收抽检不合格的或林业调查成果报告的质量经评审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无偿给予修改或重做,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此造成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不可抗力
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一、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 合同范围内的工作除数据分析与评价外都不得转让。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立,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各方在合同的解释和执行上发生分歧意见时,应按照互相谅解和尊重的原则,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请双方都同意的本项目以外机构协调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可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报价文件和询价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需方): (盖章) 乙方(供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