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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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2 |
招标代理: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根据工作需要,****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前锋分公司(采购人)委托*****************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前锋工业园区轻纺片区印染企业独立污水管网及中水回用管网系统工程项目道路工程洒水车”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
关键词: | 洒水车 道路 水车 路 |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前锋分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前锋工业园区轻纺片区印染企业独立污水管网及中水回用管网系统工程项目道路工程洒水车”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前锋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前锋工业园区轻纺片区印染企业独立污水管网及中水回用管网系统工程项目道路工程洒水车。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暂定不含税总价61500元。
注:采购方负责车辆燃油。其他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月租金内,包含:洒水车租赁费、进出场费用、机械转运、水费、加班、保养、洒水车司机工资(含加班费)、洒水车司机保险及洒水车保险费、三者责任险、保养及违章造成的罚款等。租用设备时间按月计算,结算月不足1个月的按天折算。不含税费〔税率由成交供应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自行承诺,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
1.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不含税价,在合同签订时由成交供应商对税率做出书面承诺。
2.本次工程量为暂定量,仅为本次报价的基础,不作为实际结算依据,结算以实际使用量为准,金额按实际使用量结合成交时的报价进行计算。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项目概况:广安市前锋区工业科技孵化园建设项目是我公司参与市场竞争投标取得的与前锋区合作的PPP项目,前锋工业园区轻纺片区印染企业独立污水管网及中水回用管网系统工程项目为子项目。具体施工内容为一条市政污水管道、一条工厂污水管道、一条低浓度废水管道、一条高浓度废水管道以及一条中水回用管道。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详见附件(请在项目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二)租赁期限:3个月。
(三)付款方式:
1、洒水服务费用按月进行支付,次月初甲乙双方核对租期后,在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的80%,剩余20%待租用时间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每次在支付租金前,乙方须先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车辆退租时,甲方提前15天向乙方通知,乙方接到通知时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甲方结清所有费用。
3、若乙方洒水车因保养或维修等原因导致不能为甲方服务且当月累积超过两天的,当月租金按实际服务天数折算;累积不超过两天的,按合同租金全额支付当月费用。
(四)验收标准:
1.施工要求:按甲方要求作相应的施工内容。
2.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及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2合同主要条款(附件请到第四产权网自行下载)。
(五)交易保证金的缴纳:意向供应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200元至以下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号:8111001013800653458
(六)交易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七)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八)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第一次支付货款时一并退还)。
(九)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加盖鲜章)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采购项目挂牌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将被拒绝。
四、成交规则
(一)首次公告:5个工作日。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租赁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
七、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第四产权(http://www.dscq.com)、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cn/)、广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gafzjs.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于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2日,自行登录“第四产权”(www.dscq.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公告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前锋分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