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4.16招标公告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检测仪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6
截止日期:2021.04.27
招标代理: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bulletin 中国人民**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呼气检测仪等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JKBNAE-W****) 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呼气检测仪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关键词: 检测仪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bulletin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2021-JKBNAE-W3010)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包1:尿微量蛋白)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包2:尿液分析仪)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包3:碳13呼气检测仪)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包4:全自动免疫分析化学发光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包1:尿微量蛋白):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20年9月至今)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包2:尿液分析仪):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20年9月至今)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包3:碳13呼气检测仪):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20年9月至今)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包4:全自动免疫分析化学发光仪):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20年9月至今)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4-16 08:30到2021-04-23 17:30

获取方式:发售方式:网上出售。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先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及其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4-27 09:00:00

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4-27 09:0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0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尿液分析仪、碳13呼气检测仪等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1-JKBNAE-W3010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包1(2021-JKBNAE-W3010(1)):1.35万元;
包2(2021-JKBNAE-W3010(2)):1.08万元;
包3(2021-JKBNAE-W3010(3)):23.4万元;
包4(2021-JKBNAE-W3010(4)):5.4万元;
四、货物名称、数量:
包号标段
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计量
单位数量预算
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包12021-JKBNAE-W3010(1)尿微量蛋白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台11.35万元/台自接收医院订单之日起15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22021-JKBNAE-W3010(2)尿液分析仪台20.54万元/台
包32021-JKBNAE-W3010(3)碳13呼气检测仪台211.7万元/台
包42021-JKBNAE-W3010(4)全自动免疫分析化学发光仪台15.4万元/台
说明1.供应商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均包含在以上货物和伴随服务价款中。
3.本项目共有4个包,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分包。
4.响应文件须按包号分别编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和2020年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2020年9月至今)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04月16日至2021月04日23日(0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网上出售。
(三)发售方式:网上出售。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先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及其联系电话***
(四)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4月27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0楼会议室。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政编码:210037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空军医院
地 址
: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德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76-1号易发五洲大厦16楼
联 系 人***
: 华工
电 话
: 13584060014
电 子 邮 件***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