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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破3号重庆东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案件绿城上岛7号楼项目销售代理机构招募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6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6
截止日期:2021.05.03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东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案件“绿城上岛”*号楼项目 销售代理机构招募公告 ***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受理*****金属材料公司对**东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作出(****)渝**破申**号民事裁定书,于****年*月**日作出(****)渝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东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案件“绿城上岛”7号楼项目

销售代理机构招募公告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9日受理重庆市江南金属材料公司对重庆东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作出(2018)渝01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于2018年8月16日作出(2018)渝01破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作为其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完成东泉公司开发的“绿城上岛5-9号楼”全面竣工,实现清算财产价值最大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现就东泉公司开发的“绿城上岛”7号楼,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销售代理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东泉公司情况

东泉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22日,由宋荣宝、张丽娟、重庆恒泉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组建;东泉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00万元,其中宋荣宝出资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张丽娟出资1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重庆恒泉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5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

(二)“绿城上岛”7号楼基本情况

“绿城上岛”项目位于重庆市璧山区壁青北路689号,处于城市至高点缙云山脚下,璧青路与红宇大道交汇处,毗邻璧山老城核心,衔接绿岛新区。距璧山隧道200米,5分钟车程到大学城,20分钟车程到沙坪坝商业中心。

“绿城上岛”7号楼建筑面积21170.98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房屋248套(房屋的户型、朝向、楼层等具体房屋信息可进行实地考察;也可向管理人咨询具体情况)。

“绿城上岛”7号楼采用包销方式,面向社会招募销售代理机构。具体《绿城上岛项目7号楼销售代理合同》见附件。

二、意向销售代理机构条件

1、意向销售代理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房屋销售资质,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的企业。

2、意向销售代理机构对“绿城上岛”7号楼同意采用包销方式进行代理销售(否则,视为不响应本次招募);意向销售代理机构同意包销代理合同的条款(否则,视为不响应本次招募)。

3、意向销售代理机构自身或联合参与本次招募的,应保证至少一个主体具有房屋销售资质。

4、意向销售代理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并尚未执结的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

三、意向销售代理机构招募方案

(一)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销售代理机构意向申请书。

2、意向销售代理机构基本情况及业绩情况介绍。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5、意向销售代理机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次销售代理机构竞选的决议原件。

6、载明意向销售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7、意向销售代理机构应提交璧山区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方案;包销方案(此包销方案为必需的材料,否则视为不响应本次招募,包销方案至少应包含包销总价、包销单价、包销款支付方式及时间等),包销方案应符合附件《绿城上岛项目7号楼销售代理合同》的内容,对附件《绿城上岛项目7号楼销售代理合同》的条款内容有实质性变动的,视为不响应本次招募。

8、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17:00止。

2、报名地点:重庆市江北区聚贤街25号2幢16楼(江北嘴金融城3号T1)

管理人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

3、报名保证金:意向销售代理机构报名参加本次招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1年4月23日17:00前)需缴纳报名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人民币),未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本次招募。报名保证金缴纳到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  名:重庆东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帐  号:0111014210011274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

(三)招募流程

1、意向销售代理机构于2021年5月3日15:00前向管理人递交完整的报名材料;2021年5月3日15:00进行开标评比;意向销售代理机构自行对本次招募事项进行尽调。

2、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意向销售代理机构,管理人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意向销售代理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按照综合评定分数高低依次排序,得分最高的意向销售代理机构确定为第一顺位(按照评定分数高低依次类推;仅有一个意向销售机构报名的,直接确定为第一顺位),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管理人将报请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为最优销售代理机构。

未被确认为最优销售代理机构的报名人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于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最优销售代理机构缴纳的报名保证金200万元,转为后续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最优销售代理机构接到管理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后拒不交纳履约保证金,管理人有权作出废除最优销售代理机构资格,并没收最优销售代理机构缴纳的报名保证金200万元,同时,管理人可确定第二顺位的意向销售代理机构为最优销售代理机构。

3、报名的意向销售代理机构应参加评审会议,对自行制作的报名材料进行说明,接受并回答评审委员会的提问。若所有意向销售代理机构的包销价格过低,管理人有权单方面决定终止本次招募程序。

4、确定为最终销售代理机构的,按管理人通知的时间,签署《绿城上岛项目7号楼销售代理合同》;若最终销售代理机构未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内签署《绿城上岛项目7号楼销售代理合同》,管理人有权废除最终销售代理机构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报名材料中,《包销方案》需一式五份,其他报名材料一份,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销售代理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密封提交;提交的材料密封不严,直接作废标处理。

报名材料接收地址: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金融城3号T1栋16楼。

管理人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东泉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热忱欢迎各地单位、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本次招募。

 

重庆东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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