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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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7 |
招标业主: | 浙江师范大学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后勤集团就接待服务中心小型普通客车定点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文件编号:HQCS******* 二、磋商项目内容:本次磋商采购金额约**万元。(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关键词: | 租赁 客车 |
根据《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就接待服务中心小型普通客车定点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文件编号:HQCS2021013
二、磋商项目内容:本次磋商采购金额约20万元。(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竞争性磋商内容与技术需求)
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接待服务中心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对外租赁小型普通客车,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作为定点供应商,合作期限:一年。
三、磋商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采购内容应在响应方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之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一室)
4.标书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4000元整(人民币)。磋商响应方应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16: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足额交至指定账户(需注明“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若以现金、网上银行等其它方式交纳的,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磋商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若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需要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是转账支票须提供进账凭证)。磋商保证金应以磋商响应方名义交纳,以其他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响应方承担。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9:30时。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西南门外(保卫处西南门值班室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邮寄方式以送达签收为准)。
八、标书质疑
磋商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或在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单位提出,否则视为各磋商响应人均对此无异议。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1年4月27日9:30时在浙师大后勤集团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磋商响应方报名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磋商资格,经磋商小组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磋商,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磋商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师范大学采购中心网(http://cgzx.zjnu.edu.cn)和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网(http://hqjt.zjnu.edu.cn)。
十二、业务咨询
磋商文件发放、供应商报名和磋商保证金交纳递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接待服务中心,董老师,联系电话***
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
十三、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帐 号:0188990181000139
十四、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