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高新区排水泵站及配套管道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阜宁高新区排水泵站及配套管道提升工程监理服务已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阜宁高新区排水泵站及配套管道提升工程,拟新建排水泵站一座,设计安装规模60000吨/天,地埋式泵房;新建框架结构地上一层的配电房一座,建筑面积54平方米,建筑高度5.5米,新建管道长558米,采用DN1200玻璃钢管或螺旋钢管;新建明渠长308米。工程总造价约为602.58万元,具体工程概况以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阜宁高新区排水泵站及配套管道提升工程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监理期限与实际现场施工日期一致,工期延期或缩短,不再增加或减少监理费;工程量变更不增加或减少监理费;中标单位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合同备案。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丙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15日8:30至2021年4月19日17:00;
4.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阜宁县清华名仕园东苑22号楼104室,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15: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郭墅镇康居办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5日15:00整,开标地点:阜宁县郭墅镇康居办会议室。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八、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监理费固定收费费率不超过经有权审计部门审计工程价的1.0%(含税金)。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再付至审计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一个月内,按审计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阜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8451396421 电 话:15961922020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