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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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4.27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为建立和完善*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提高*级财政资金效益,根据《***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开展****年***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本期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项目 |
为建立和完善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提高市级财政资金效益,根据《温州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开展2021年温州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本期竞争性存放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项目一:2021年(第一期)温州市级财政一年期定期存款,计划招标规模总额51.66亿元,其中:财政专户资金50亿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委托代招资金1.66亿元。每一个标位自行投标限额最小为1.9亿元,最大为5.5亿元,最大投标量不得超过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限定量,投标量变动幅度为0.1亿元的整数倍。
项目二:2021年温州市级财政三个月定期存款,计划招标规模总额25亿元。每一个标位自行投标限额最小为0.6亿元,最大为2.5亿元,投标量变动幅度为0.1亿元的整数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温州市区设立满三年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2018-2020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4、温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温州办事处唯一授权的主体参与投标。
三、招标人与地址:
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
四、投标与开标地点:
温州市绣山路299号市财税局大楼15楼报告厅会议室。
五、投标时间:
2021年4月27日下午14:35至15:00时,逾期投标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
2021年4月27日下午15:00时。
请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银行,于即日起至4月20日到温州市财政局305室领取招标邀请函,并按邀请函的要求完成前期准备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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