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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5
截止日期:2021.05.11
招标代理: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受*****局**分局的委托,************就该单位**区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区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分(**
 
招标公告正文

受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的委托,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洪泽区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洪泽区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ZC-2021040034-HZ

2、项目名称:洪泽区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74万元整;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洪泽区交通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到位交付采购人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别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20年7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投标人具有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淮安市统一标准出具的信用报告,并经淮安市信用办审核备案,同时加盖洪泽区信用办备案章。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所投全部设备的质保承诺书,硬件质保叁年,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评审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

2、招标文件材料费:人民币300元/每份(售后不退),微信转账。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东侧)一楼不见面开标室

评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东侧)评标室

4、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时,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

5、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财政厅发布的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的提交相当于成交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政府采购操作指南》,网址如下: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见投标人须知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6、根据《关于在洪泽区政府采购领域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中应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洪信用办〔2020〕19号)要求,投标人参与我区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应当提供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淮安市统一标准出具的信用报告,并经淮安市信用办审核备案,同时加盖洪泽区信用办备案章,方可参与我区招标采购活动。

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每隔3个月企业须配合报告制作机构进行公共信用监管信息定期核查,有导致信用等级发生变化情况须出具跟踪报告使用。

淮安市信用办地址:***

联系人:陈捷  电话:***

第三方服务机构查询网址:http://hacx.huaian.gov.cn/xinyongfuwujigougongshi/)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苗洪波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5896157915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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