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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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伊春区 |
内 容: | ***伊美区第二中学_食堂档口公开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食堂档口(共*个档口) 招标人名称 伊美区第二中学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吕忠兴 *********** 招标预算 *元(零元整) 项目分包情况 无 项目履约地点 ***伊美区 拟采用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伊春市伊美区第二中学_食堂档口公开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食堂档口(共5个档口) |
招标人名称 |
伊美区第二中学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招标预算 |
0元(零元整) |
项目分包情况 |
无 |
项目履约地点 |
伊春市伊美区 |
拟采用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拟采用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商品信息:
序号 |
商品名称 |
目录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伊美区第二中学-食堂档口(共5个档口) |
其他服务 |
1/档 |
0 |
0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也即可。三种提供任何一项即满足要求。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6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一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
7 |
项目服务期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2年。 |
8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9 |
验收方式 |
采购人根据成交经营商的经营情况验收 |
11 |
资格要求 |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竞标食堂档口经营者不允许竞标大食堂。 (三)食堂档口共计五个档口,竞标者只允许竞标其中一个食堂档口。 |
12 |
提点比例 |
提点比例仅精确到0.1%(即小数点后1位,例如15.5%)。 学校按照承包人每月销售额的不低于9%,不高于15%收取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食堂维修改造、文化建设、环境消杀、设备设施更新与维护等),每日单个刷卡机最低平均销售额为300元,未达到最低销售额的,按照每个刷卡机300元的不低于9%收取管理费。 |
13 |
开评标要求 |
本项目最低供应商报名人数为8家,8家或8家以上报名此项目继续开评标,不到8家供应商报名或开评标供应商不足8家,此标终止。 |
项目名称 |
内容 |
备注 |
项目履约完成时限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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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式 |
招标人自行组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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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
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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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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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及期限 |
每月收取管理费 |
学校按照承包人每月销售额的不低于9%不高于15%收取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食堂维修改造、文化建设、环境消杀、设备设施更新与维护等),每日单个刷卡机最低平均销售额为300元,未达到最低销售额的,按照每个刷卡机300元的不低于9%收取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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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
本项目需缴纳风险抵押金3万元整 |
此项目要求缴纳风险抵押金3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不合格的或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约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合格的,其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此项目质量保证金贰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本项目按照最终评分,取前5名最高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按照评分排名顺序依次分配食堂档口位置。 |
四、招标评分标准表
序号 |
分值 |
评 分摘 要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得分 |
A |
20 |
企业经营业绩 |
1.经营过各类学校食堂2年及以上(用餐学生1300人以上)的,得10分;1年及以上的,得5分。(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否则不得分) |
10 |
|
2.经营过其他餐饮服务业2年及以上的,得10分;1年及以上的,得5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否则不得分) |
10 |
||||
B |
15 |
规章制度及实施措施 |
1.规章制度健全。(5分) |
5 |
|
2.实施措施符合实际。(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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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承诺。(5分) |
5 |
||||
C |
30 |
经营管理方案 |
1.经营管理机构及措施保障、服务人员配备科学合理,有等级厨师或面点师(2分);有食品卫生专管员(1分) |
5 |
|
2.餐具消毒保证措施。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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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本核算确切(3分)、利润空间合理。(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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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内容定价合理。(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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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材料的采购、配送须在经学校考察合格的单位中双向选择的承诺(3分),有违约罚则承诺。(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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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预案齐全,程序清楚,保障有力。(5分) |
5 |
||||
D |
15 |
服务承诺 |
1.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洁措施及承诺。(5分) |
5 |
|
2.提供近三年经营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3分) |
3 |
||||
3.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经营权不私自转包,不委托他人经营承诺。(3分) |
3 |
||||
4.创新经营服务亮点及措施。(5分) |
4 |
||||
E |
20 |
管理费标价评分方案 |
1.投标价15%得20分;2.投标价14%得18分;3. 投标价13%得16分;4. 投标价12%得14分;5. 投标价11%得12分; 6.投标价10%得10分;7投标价9%得8分; |
20 |
备注:1.评委公平、公正、合理。
2.评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内容科学、合理逐条打分。
3.经营亮点:特指为师生提供优质、创新服务的措施的承诺,并有可行性。
4.如竞聘方竞标分数相同时,以伊春籍企业或个体优先中标,若同是本地企业或个体现场采取抽签决定中标者。
五、履约保证金(采购中心不收取)
此项目要求缴纳3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不合格的或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履约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合格的,其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此项目质量保证金贰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2021年4月16日至4月22日17:00前,进入伊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home.action)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伊春区,进入伊春区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08:30至09:00时,现场递交
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5月7日上午09:00时
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信息公告在伊春市政府采购网伊春区分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美区第二中学 采购机构:伊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伊美区育林路 地 址:伊美区新兴中大街86号
邮 编:153000 邮 编:153000
联系人:吕忠兴 联系人***
电 话:13845887735 电 话:0458-3603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