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4 |
---|---|
截止日期: | 2021.04.29 |
招标代理: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滴翠路***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WDCG****-* |
项目概况
无锡市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51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29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WDCG2021-02
项目名称: 无锡市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791635
最高限价(元): 791635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791635 | 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 否 | 1 | 无锡市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服务 | 1 | 791635 | 个 | 无锡市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服务,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制度》和招标人要求,对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含无锡洛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经营区域)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年限为2019-2020年。 |
合同履行期限: 标项 1,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4月15日 至 2021年04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511室)
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
售价(元): 800
答疑地点:不统一召开答疑会,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潜在供应商。
答疑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6: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4月29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规定:“第二条、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3.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根据锡财购告〔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凡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获取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事项:须在入场前进行"锡康码"核验("锡康码"可提前保存在手机相册内,在验码时出示),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凡体温超过正常值(37.3℃)、核验结果为"红色"的人员,严禁进入。《"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注: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获取文件、开标地点,不能在获取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4.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园林和公用事业监管中心
地 址: 无锡市梁溪区解放东路800号市政公用大厦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滨湖区国家工业设计园创意园B幢151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10-85133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