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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司法辅助及综合送达事务外包单一来源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4 标签: 安徽省招标 铁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4
地 区:安徽省
内 容: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采购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 *付款方式按季
关键词: 铁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采购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
2
服务地点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项目概况
根据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8号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第37条明确要求推动部分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配合内设机构改革,在人民法院内部推行文书送达等事务集约化管理,充分利用市场化市场、社会化资源,探索实施文书上网等审判辅助事务和部分行政综合事务外包。为提升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执工作效率,让有限的司法资源,更好地聚焦庭审、裁判,使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从事务性工作解放出来。本项目拟招1家供应商提供司法辅助及综合送达事务。
三、服务需求
驻点人员提供全国范围内法律文书的打印、封装、送达、信息录入服务,落实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的同时,提升电子送达占比。参与庭审前材料的随案生成及分案排期,对12368语音专线话务平台做好维护,档案的整理与归档等事务性工作。
(一)诉前调解
岗位职责:驻点调解员对受理的民事一审案件进行调解。
(1)调解申请: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通过(手机端、PC端)调解中心填写申请信息。
(2)填写信息:进行调解中心后,根据系统据实填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3)调解员确认:申请人、被申请人对系统提供的调解员进行选择,最终于调解中心确认。
(4)进行调解:确定调解日期、采用在线调解为主,以法院调解、异地调解和社区调解等多种方式,使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调解,最后由法院进入确认。如调解不成功,进入诉讼程序。
(二)随案生成
岗位职责:驻点人员在立案诉讼大厅对每一个案件卷宗材料随收随扫,结案时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实现案件审理过程的全程留痕和科学管理。
(1)立案环节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立案庭立案后将纸质文件交由中心扫描,中心按照文件归档要求跟进电子文档完备情况。
(2)审理环节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案件审结后将纸质文件交由中心扫描,中心按照文件归档要求跟进电子文档完备情况。
(三)信息录入
岗位职责:在立案诉讼大厅对每一个案件根据案由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审判管理系统内,做好收案管理。
(1)立案环节信息录入:根据案由对已立案件材料及时录入信息到审判管理系统内,与原告核实相关信息并填写地址确认书。
(2)推广法院微信公众号:立案时要求原告对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关注,方便推送案件相关进程,同时也可以对下一步的原告送达材料采用电子送达。
(四)分案排期
岗位职责:负责利用通达海系统对立案后进行繁简分流与分案排期,并将完成分案后的相关信息回传至审判管理系统内。
(1)分案排期:在通达海系统内进行案件分案与排期,将排案结果分配至各业务庭办官法官。
(2)纸质卷宗流转:对纸质卷宗材料做好保管与登记,与各业务庭做好流转交接。
(五)送达信息化 
岗位职责:负责打印法院送达文书及面单,对送达回执及取证信息进行审核并上传至审判管理系统。
(一)电子法律文书推送:法官在通达海系统中发起送达任务,后台自动生成庭前送达材料。
(二)送达任务确认:通过通达海系统,接收打印送达材料,邮寄送达材料,与EMS面单号与案件号进行绑定。
(三)回执上传:在送达完毕之后,将送达回执上传至通达海系统内。同时通达海系统内自动生成送达报告,并将报告回推办理法官。
(六)电子送达 (全程送达时限1-2个工作日)
岗位职责:经当事人同意,利用传真号码、电子邮件***
(1)电话录音送达:利用12368专线确认当事人身份后,明确告之当事人将对其电话送达,得到当事人同意后进行电话录音方式进行送达。
(2)微信、短信送达:对立案已关注法院微信公众号的受送达人,系统可自动推送电子送达材料。已有明确联系方式***
(3)对电子送达进行补充:电子送达中,被告联系电话不正确或不通时,系统可自动完成信息确认并修护信息(联系电话***
(4)证据固化:电子送达完成后,将录音通话、微信、短信截屏等相关信息自动保存在系统内留存备查。
(七)邮寄送达(全程送达时限为5-7个工作日)
岗位职责:确保按法院专递详情单上最具体的地址“五日三投”进行送达。送达完成后,及将送达回执寄回留存。无法送达时,注明原因,退回法院。
(1)配送面单打印:通过通达海平台,打印法院专递面单,绑定案号。
(2)法律文书封装:根据法院专递面单和交寄清单,封装法律文书。
(3)法律文书邮寄:针对市区本埠邮件安排专人负责配送,同时采用取证式送达,针对市外埠落实邮寄工作。
(4)回执存档:将回执扫描后,按庭整理,并送回至各庭归档。
(八)取证送达(全程送达时限为3-4个工作日)
岗位职责:对邮件地址明确,按照五日三投仍然没有送达的邮件;地址是公司,但没有明确签收人的邮件;家中长期无人或迁移新址不详的邮件,携带执法记录仪上门进行送达。
(九)公告送达流程(全程送达时限为3个工作日)
岗位职责:前三个送达流程都没有送达的文书,安排专人与原告进行沟通后,由办案法官出具证明,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在省级报刊上刊登公告。
(1)送达方式:一是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二是在省级报刊上刊登公告;三是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公告。
(2)送达前提:只有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七章第二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才能适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3)互联网公告送达:自送达任务发起始,系统自动推送公告信息至法院官网,如中途送达完成,以实际送达结果生成送达报告;如中途送达未完成,则以挂网送达起始时间60日后完成公告送达,以减少送达时间,提高结案率(张贴公告及网站公告不收取费用,电视公告、登报公告产生用费由原告承担)。
(十)12368专线管理维护
岗位职责:负责接听解答12368专线,对电话引导、送达受送达人进行电话录音送达。
(1)接听专线:按照各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接听来访电话,做好登记回复,及时转接至办理案件业务庭,协助处理来电、来访。
(2)电话送达:按照送达规定话述,对受送达人进行电话录音送达。
(十一)导诉服务
岗位职责:根据来院人员的目的,对其分类提供诉讼、执行和接访前服务工作。
(1)对前来诉讼立案及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引导其至案件受理及诉讼收费窗口办理。
(2)对前来反映问题的,引导其到法官会见窗口通知有关人员接处。
(3)对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引导至查询咨询窗口当场给予解答或联系其他人员专门解答。
(4)对前来业务庭室办事(包括查询案件、递交材料、接受询问或开庭等)的案件当事人,律师或代理人,安排其到接待室等候并联系案件承办法官,根据承办法官的工作安排对其进行指引或证据交换等。
四、服务成效
(1)提高送达效率
通过各种送达方式的无缝衔接,缩短送达任务周期在10个工作日内,有效提升送达效率。
(2)提高送达成功率
通过优化送达结构,一站确认送达地址、一键查号、送达地址库等路径提升送达成功率。
(3)提供可视化服务
提供送达数据的可视化展示,定期提供送达服务报告。
(4)系统一体化
实现与现有审判执行流程系统、诉讼服务网、全国电子送达、移动微法院无缝对接融合,提供与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报送等服务。
(五)减轻送达工作量
最大程度减轻法官、书记员的送达量。通过电子卷宗发起送达任务后,整个送达任务由送达服务人员完成。送达回证会实时回传至电子卷宗系统,整个案件送达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案件送达报告并实时入电子卷宗系统,为后续案件报结和归档铺垫。
(六)完善送达地址库资源
通过关联案件裁判文书、电子卷宗材料、合同等拓展送达地址查找途径及方法,完善送达地址库数据资源,全方位、多渠道提高送达率。
五、岗位及人员设置
根据立案庭提出实际需求,成交后配置6人服务团队。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序号
业务版块
服务内容
人数
1
项目管理
现场管理
1
电子送达
2
辅助事务
诉前调解
1
导诉
1
12368服务热线
1
分案排期
信息录入
3
综合送达
邮寄送达
1
取证送达
公告送达
4
档案管理
档案扫描、随案生成
1

六、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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