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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企业环保服务平台项目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4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企业环保服务平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 项目名称:***企业环保服务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万 最高限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岗区企业环保服务平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4月25日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DL2021337597

          项目名称:龙岗区企业环保服务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102.9806万

          最高限价:102.9806万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龙岗区企业环保服务平台项目

1.0

详见招标文件

 

龙岗区企业环保服务平台项目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即可,无需投标人提供)。
3.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 (http://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4日 18:00:00至2021年04月21日 18:0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4月25日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京基御景时代大厦北区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深圳社会代理机构系统入口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04月21日 18:0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04月23日 18: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 http://www.szzfcg.cn/),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hyzjs.com/)。相关公告在以上网站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mail:981883930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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