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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东路-龙眠大道五岔路口优化调整项目招标公告(BJN210190-01SG)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4.14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4.14
截止日期:2021.04.26
招标代理: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编号: BJN******-**SG *.招标条件 ****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东路-龙眠大道五岔路口优化调整项目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新管复[****]*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BJN210190-01SG
1. 招标条件
        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天元东路-龙眠大道五岔路口优化调整项目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高新管复[2021]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高新园区区域内天元东路与龙眠大道交汇处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898.18万元
        2.8 招标内容: 城市道路工程;城市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天元东路-龙眠大道五岔路口优化调整项目主要包括道路、照明、绿化及相关市政附属工程
        2.10 工程规模: 长度:100 m;宽度:110 m;造价:788.5 万元;灯架:13 套;灯具:13 只;园林绿化面积:1300 m2;造价:21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4.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4-26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4月14日16时44分到 2021年4月21日16时4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0月-2021年0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
8.6、项目负责人***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8、投标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到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将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两页)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1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9.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江宁科学园诚信大道2211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三楼
        邮       编:211100 邮       编:211100
        联  系  人:杨工 联  系  人:刘焰天
        电       话:025-87180539 电       话:17327884669
        传       真: 传       真:025-511963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江宁支行
        账       号: 账       号:4301015509100243691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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