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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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06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项目公告标题 项目编号:YZ-QTJY(****)-*** (以上内容勿删,正文在下方自行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年非公 |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项目公告标题
项目编号:YZ-QTJY(2021)-058
(以上内容勿删,正文在下方自行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Z-QTJY(2021)-058
二、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最高限价等
序号 |
采购内容 |
发行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1 |
1、计划向证券交易所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正式批复文件为准)的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 2、主承销商负责统筹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现金流测算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的报批工作,确保交易所受理发行申报资料和债券成功发行,并做好承销工作。 |
不超过5年 (含5年),可分期发行。 |
承销费率0.2%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重大违约事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的,或中标候选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4、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指证券公司与证券公司组成联合体),实行资格后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各联合成员的责任和义务;(3)招标文件中如未特别注明的,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于2021年4月20日下午16:00点前缴纳标书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2标书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 “标书费”)。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账 号:530101220001132850147
户 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与填写好的投标报名函(详见附件)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2711018674@qq.com),如未按此要求操作,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6.3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招标公告的发布网站并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八、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理单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